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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煙沈黑幕空具彈章 變起白狼構成巨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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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達省中。

    那老張全不過問,但在卧榻裡面,吞雲吐霧,按日裡與妻妾們練習那小洋槍,水洋炮的手段。

    也算是留心軍政。

    全省人民,怨聲載道,無從呼籲。

    長江水上警察第一廳廳長彭超衡,目睹時艱,心懷不忍,乃邀集軍警學各界,列名請願,胪陳張鎮芳六大罪案,請參議員提前彈劾。

    請願書雲: 為請願事:河南都督張鎮芳到任經年,凡百廢弛,其種種劣迹,不勝枚舉,特揭其最确鑿者六大罪狀,為貴院縷陳之:(一)摧殘輿論。

    河南處華夏之中心點,腹地深居,省稱光大,正賴輿論提倡,增進人民知識,而張鎮芳妄調軍隊,逮捕自由報主筆賈英夫,出版自由,言論自由,皆約法所保障,該督竟敢破壞約法,其罪一。

    (二)甘犯煙禁。

    洋煙流毒,同胞沉淪,民國成立,首懸厲禁,皖之焚土,湘之槍斃,鄂之遊街,普通人民,均受制裁,而鎮芳橫陳一榻,吞吐自如,不念英人要挾,交涉棘手,倚仗威勢,醉傲煙霞,其罪二。

    (三)縱軍養匪。

    河南土匪蜂起,民不堪命,鎮芳手握重兵,不能克期肅清,亦屬養匪殃民,況複縱撫标親軍在許、襄騷擾,巡防第一第八兩營,在汝、川、襄、葉等處,私賣軍火,與匪通氣,兵耶匪耶,同一病民,其罪三。

    (四)任用私人。

    李時燦侵蝕學款,反對共和,人鹹目為大怪物,疊經各界攻擊,而鎮芳初任之為秘書,繼薦之長教育,恐學界有限脂膏,難填無窮欲壑;且反對共和之賊,廁身教育,不過教人為奴隸,為牛馬,仕林前途,無一線光明,其罪四。

     (五)蔑視法權。

    鎮芳有保護私宅衛隊百名,系伊甥帶領,倚乃舅威勢,因向項城縣知事關說私情,未準其請,膽敢帶領衛隊,搗毀官署,毆辱知事。

    夫知事一縣之如官,行政之代表,伊甥竟以野蠻對待,而鎮芳縱容不究,弁髦法令,其罪五。

    (六)草菅人命。

    袁寨炮隊曾拿獲行迹可疑之人七名,送項城縣訊問,供系謝保勝潰軍,并無他供。

    迨後病斃一名,逃脫二名。

    所有樊學才四名,仍然在押。

    朱春芳硬指為伊子朱樹藩槍斃案中要犯,串通議員夏五雲,賄賂張鎮芳,竟下訓令,饬項城知事,不問口供,槍斃樊學才四名,軍民冤之。

    夫專制時代無确實口供,尚不輕斬決,而鎮芳惟利是圖,竟以三字冤獄,枉斃人命,其罪六。

    綜以上六罪,皆代表等或出之目睹,或調查有據者也。

    素仰貴院代表全國,力主公論,不侵強權,是以代表羁住他鄉,不忍鄉裡長此蹂躏,為三千萬人民呼籲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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