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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回又謀世襲内府藏名 戀私财外交啟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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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旁,隻由他一手做成,因此外人無從知曉,不過憑虛推測罷了。

     隔了兩天,複定出國玺條例。

    國玺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玺,凡遇國家大典禮大政事及國際交換國書等項,應用此玺;二為頒爵襲職,及封贈冊軸等所用,叫作封策之玺;三為給予勳位勳章,及其他榮典文書等所用,叫作榮典之玺。

    此外加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一時不便稱玺,仍然沿稱為印,附入國玺條例中。

    改印為玺,非帝制而何? 光陰似駛,又是民國四年,元旦觐賀等禮儀,且不必說。

    惟袁總統把新頒官制,策令群僚,授徐世昌為上卿,楊士琦、錢能訓為中卿,趙爾巽、李經羲加上卿銜,各部總長,除陸海軍兩部外,并授中卿,獨章宗祥、湯化龍,資望稍輕,以少卿加中卿銜,梁士诒、周樹模、汪大燮、貢桑諾爾布等,均授中卿,董康、莊蘊寬等,均授少卿。

    他如文官加給嘉禾章,武官加給文虎章,或酌授勳位,無非是施澤如春,有加無已的至意。

    語帶雙敲。

    一面令教育部整饬學校,提倡忠孝節義,所有小學校中,應讀論、孟二書。

    列入科目,不得廢經。

    一面頒附亂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前,所有附亂人等,或被脅,或盲從,均得向地方行政官署,悔罪自首,當由地方行政官呈請大總統特赦,給予免罪證書,回籍營業。

    總算皇恩浩蕩。

     是時白狼已平,餘匪肅清,就是民黨中人,亦無隙可乘,隻有假借文字,诋毀老袁,也沒有甚麼效力。

    歐洲各國,日務戰争,舊有中外交涉,盡行擱置,無暇向中國尋隙,美國雖守中立,未曾與戰,但距華較遠,又素抱和平宗旨,與中國沒甚龃龉。

    隻有東鄰日本,眈眈在側,自攻取青島後,屯兵不撤,日夕綢缪,不但青島領土權,被他占去,就是青島街市上,所有營業行政等權,亦歸日人占領。

    袁總統得此消息,不由的吃了一驚。

    看官道是何故?原來青島中有一德華銀行,前由德人經理,老袁曾存着巨款,約計二千萬馬克,馬克,德币名。

    預備将來恢複帝制,提出使用。

    此次聞日人幹涉營業,恐他囫囵吞去,無從追索,豈不是白費金錢,破壞好事?領土權可以抛棄,私款是萬難割舍的!當下情急智生,亟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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