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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回 五公使警告外交部 兩刺客擊斃鎮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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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戶巨商,不肯投資,人民營業,官吏行政,皆不能為長久計劃。

    人心不定,治理困難,國民主張改革國體之理由,實因于此也。

    政府為維持國體起見,無不随時駁拒,乃近來國民主張之者,日見增加,國中有實力者,亦多數在内。

    風潮愈烈,結合愈衆,如專力壓制,不獨違拂民意,誠恐于治安大有妨礙。

    政府不敢負此重責,惟有尊重民意,公布代行立法院通過之法案,組織國民代表大會,公同議決此根本問題而已。

    當各省人民,向立法院請願改變國體時,大總統曾于九月六日,向立法院宣示意見,認為不合時宜。

    十月十日大總統申令,據蒙、回王公及文武官吏等呈請改定國體,又告以輕率更張,殊非所宜,并誡各選舉監督,遵照法案,慎重将事。

    十月十二日,又電令各省選舉監督,務遵法案,切實奉行,勿得急遽潦草各等因。

    足見政府本不贊成此舉,更無急激謀變更國體之意也。

    本國約法主權,本于國民全體,國體問題,何等重大,政府自不得不聽諸國民之公決。

    政府處此困難,多方調停,一為尊重法律,一為順從民意,無非冀保全大局之和平也。

    大多數國民意願,現既以共和為不适宜于中國,而問題又既付之國民代表之公決,此時國是,業經動搖,人心各生觀望,政府即受影響,商務已形停滞,奸人又乘隙造謠,尤易驚擾人心。

    倘因國是遷延不決,釀成事端,本國人固不免受害,即各友邦僑民,亦難免恐慌。

    國體既付議決,一日不定,人心一日不安,即有一日之危險,此顯而易見者也。

    當國體讨論正烈之際,政府深慮因此引起變做,一再電詢各省文武官吏,能否确保地方秩序,該官吏等一再電複,佥謂國體問題,如從民意解決,則各省均可擔任地方治安,未據有裡面反對熾烈,情形可慮之報告,政府自應據為憑信。

    至本國少數好亂之徒,逋逃外國,或其他中國法權不到之處,無論共和君主,無論已往将來,純抱破壞之暴信,無日不謀釀禍之行為。

    然隻能造謠鼓煽,毫無何等實力。

    數年以來,時有小亂發現,均立時撲滅,于大局上未生影響。

    現在各省均加意防範,凡中國法權不到之處,尚望各友邦協力取締,即該亂人等,亦必無發生亂事之餘地矣。

    當貴國政府勸告之時,各省決定君主立憲者,已有五省,各省投票之期,亦均不遠。

    總之在我國國民,則期望本國長治久安之樂利,在政府則并期望各友邦僑民,均得安心發達其事業,維持東亞之和平,正與各友邦政府之苦心,同此一轍也。

    以上各節,即希轉達貴政府為荷。

     越數日,日本代理公使,又到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聲言中政府答複文,甚不明瞭,請再明白答複。

    當經陸總長面答道:“目下國體投票,已有十多省依法辦理,總之民意所趨,非政府所能左右,敝政府如可盡力,無不照辦,借副友邦雅意”等語。

    欺内欺外,全是說謊。

    日代使乃去。

    嗣複接法、意兩國警告文,大緻與三國警告相同,又由外交部答複,隻推到民意上去,且言:“政府必慎重将事,定不緻有意外變亂,萬一亂黨乘機起釁,我政府亦有完全對付的能力,請不必代慮”雲雲。

    于是各國公使,乃暫作壁上觀,寂靜了好幾天。

    各省投票,亦依次舉行,全是遵照政府所囑,硬迫國民代表,贊成君主立憲。

    袁總統方覺得順手,快慰異常。

     到了十一月十日晚間,忽來了上海急電,鎮守使鄭汝成被刺殒命,風潮來了。

    老袁不禁大驚。

    看官閱過前文,應知鄭汝成為袁氏爪牙,老袁正格外倚重,為何忽被刺死呢?小子就事論事,但知刺客為王明山、王曉峰二人。

    當民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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