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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回 議憲法緻生内哄 辦外交惹起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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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不能定,閣員與總理共負責任,得此領袖,理宜協恭。

    近如中行兌現,實輕率急切,緻陷窮境。

    前事之師,可為鑒戒。

    閣員必有一貫之主張,取鈞衡于總理,勿以一部所主筦,或遷就乎閣員。

     閣員苟有苦衷,不妨開示,公是公非,當可主持。

    孰輕孰重,尤當量衡。

    國璋等赤心為國,不恤乎他,此維持内閣之真意,不能不掬誠為我總理告者也。

    國會為國家立法機關,關系何等重大,舉凡一切動作,必惟法律是循,始足以餍衆望。

    此次兩院恢複之初,原出一時權宜之計,其時政潮鼎沸,國事動搖,但期複我法規,故未過存顧慮,國璋極冀憲法早定,議政得平,不袞近功,不逞客氣,予政府以可行之策,為國家立不敝之規,則此逾期再集絕而複續之國會,雖有未洽,天下之人,猶或共諒。

    不意開會以來,紛呶争競,較勝于前,既無成績可言,更絕進行之望。

    近則侵越司法,幹涉行政,複議之案,不依法定人數,擅行表決,于是國民信仰之心,為之盡墜。

    謂前途殆已無所希冀,诟仇視之,不獨國會自失尊嚴,即國璋等前此之主張恢複者,亦将因是而獲戾。

     況《臨時約法》,于自由集會開會閉會一切,無所牽掣,要須善用之耳。

    苟或矜持意氣,專事淩越,則蓄意積憤,必有潰決之一日,甚且累及國家,國璋心實危之。

    我大總統我總理,至誠感人,望将此意為兩院議員等切實警告,蓋必自立于守法之地,而後乃能立法,設循此不改,越法侵權,陷國家于危亡之地,竊恐天下之人,忍無可忍,決不能再為曲諒矣。

    此國璋等對于國會之意見,不敢不掬誠入告者也。

    總之我總統能信任總理,然後總理方有負責之地。

    總理能秉持大政,然後國家方有轉危之機。

    國會能持大經,鞏固國基,則國存,國會乃有所附麗,否則非國璋等之所敢知,伏祈我大總統我總理兼察之。

     看這等電文,原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但國會中的議員,方在意氣相淩,怎肯和衷協議?就是段總理自信太深,也不免偏徇阿私,黨同伐異。

    黎總統遇事優容,段意尚厭未足。

    民國六年一月一日,即免浙江督軍兼省長呂公望本職,特任楊善德為浙江督軍,齊耀珊為浙江省長,這道命令,雖由黎總統頒發,暗中卻仍由段氏主張。

    楊善德素屬段系,段長陸軍部,極力援引,因得任松滬鎮守使,嗣複擢松江護軍使,倚若長城。

    适值浙江新任警察廳長傅其永,赴廳受事,各警察多半反對,緻起風潮,甚至延及軍隊。

    督軍呂公望無術鎮馭,情願辭職,段遂薦善德為浙江督軍,破浙人治浙的舊習。

    松滬護軍使一缺,遂由護軍副使盧永祥升任。

    盧亦段氏麾下的健将,浙人尚思抗楊,楊帶着北軍第四師,昂然南來,如入無人之境,一番大風潮,霎時平定,這真所謂兵威所及,如風偃草了。

    浙人無故逐呂,乃緻段派乘間而入,木朽蛀生,非自取而何? 且說中美借款,由四國銀行團抗議,就中的主動力,乃是日本國。

    日本自歐戰發生後,極想趁這機會,擴張勢力,做一個亞洲大霸王,原是個好機會,無怪東人。

    每遇中國交涉格外留意,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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