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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回 張大帥狂奔外使館 段總理重組國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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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何篡,眼見是無從緝獲了。

    畢竟聖人多智。

    首犯張勳,安居荷蘭使館中,有人奉令探查,勳左手挾着快槍,右手持着書函一大包,哓哓與語道:“徐州會議時,贊成複辟,相率簽名,此等筆迹,俱在我掌握中,他好賣友,我将宣示國人,與他同死,休怪我老張無情呢。

    ”于是探查的人員,料知此事難辦,樂得退出了事,不願再聞。

     隻徐州留駐的定武軍,聞報張勳失敗,蠢然思動,如四十四營五十五營的兵隊,并皆勾結匪徒,突然嘩變,四出焚掠。

    餘如當塗、宿遷、南通及沭陽等處所駐張軍,亦相繼為亂。

    幸經徐州鎮守使張文生、海州鎮守使白寶山,率部剿伐,逐漸掃平。

    轉風使舵,兩鎮守使總算聰明。

    段總理接報後,便傳電宣慰道: 奉大總統令,徐州鎮守使張文生、海州鎮守使白寶山,當張勳倡亂之始,即經通電聲明,未預逆謀,并約束軍隊,力維秩序,此次土匪新兵,裹脅為變,又複親督所部,立予殲除,淮、徐一帶,得以保持安甯,實屬深明大義,克當職守。

    張文生、白寶山着照舊供職,并責成将所部軍隊,聲明紀律,切實整頓,以衛地方。

    此令。

     還有清宮上下,經此劇變,十三齡的沖人,被張辮帥強迫登台,又做了十一、二日的北京皇帝,險些兒把飯碗都擲碎了。

    張勳一逃,段氏入京,急忙由内務府出名,函緻段總理,曆訴張勳強迫等情,段即命内務部電告馮國璋,主張優待條件,仍然如前。

    馮國璋自然同意,便托段總理傳令道: 據清室内務府函稱:本日内務府奉谕,前于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欽奉隆裕皇太後懿旨,因全國人民傾心共和,特率皇帝将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民主共和,并議定優待皇室條件,永資遵守等因。

    六載以來,備極優待,本無私政之心,豈有食言之理。

    不意七月一号,張勳率領軍隊,入宮蟠踞,矯發谕旨,擅更國體,違背先朝懿訓,沖人深居宮禁,莫可如何,此中情形,當為天下所共諒。

    着内務府咨請民國政府,宣布中外,一體聞知等因。

    查此次張勳叛國,矯挾肇亂,天下本共有見聞,茲據清室咨達各情,合亟明白布告,鹹使聞知。

    此令。

     僥幸僥幸,清室的優待條件,總算保住,不緻撤銷。

    小子有詩詠道: 亡國無如清室安,悲中尚覺有餘歡。

     如何平地風波起,險把遺宗一掃殘?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 張勳之妻,尚知複辟之不易成功,而勳獨如病狂易,卒至孤軍敗走,入荷蘭使館以寄身,微特無以對民國,對清室,即對諸床頭人,亦應有愧色矣。

    彼意以為各省軍閥,贊成者已居多數,可以任所欲為,曾亦思人心難料,仲由、季布,當今尚有幾人耶?勳一走而段氏入京,複為總理,是張勳之一番狂熱,不啻代段氏作成位望。

    勳負大罪,段居大功,蠶絲作繭,自縛其身,何其愚也? 而愛新覺羅氏之猶得苟延,抑亦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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