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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回 乘俄亂徐樹铮籌邊 拒德約陸徵祥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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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辦理?此事于國家利害,關系至為巨要。

    該全權委員等責職所在,不能不熟思審處别求補救,未便以引咎虛文,遽行卸職。

    至所拟咨由國會建議,宣告中德戰争狀态告終,俟通過後,明令發表一節,片面宣布,究竟有無效力?抑或外交有此先例?所有對德種種關系,将來如何結束,統望熟籌詳複。

    再奧約必須簽字,務即照辦。

     重洋遙隔,一電往還,未能朝發夕至,免不得有稽遲情形。

    政府恐國民因此憤激,再起風潮,故不待陸專使等答複,便即由徐總統下令道: 巴黎會議對德和約,關系至巨,疊經電饬各全權委員審慎從事,頃據全權委員陸徵祥等,六月二十八日電稱:“我國對于山東問題,自通知大會宣言維持保留後,最初主張,注入約内,不允;改附約後,又不允;改在約外,又不允;改為僅用聲明,不用保留字樣,又不允; 改為臨時分函聲明,不能因簽字而有妨将來提請重議,又複完全被拒。

    不得已當時不往簽字,備函通知會長,聲明保存我政府對于德約最後決定之權”等語。

    披覽之餘,良深慨惋。

    此次膠澳問題,以我國與日、德間三國之關系,提出和會,數月以來,乃以種種關系,不克達我最初希望,曠覽友邦之大勢,反省我國之内情,言之痛心,至為危懼。

    惟究此項問題之由來,誠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今日決定簽字與不簽字,即可作為終結。

    現在對德和約,既未簽字,而和會折沖,勢不能诎然中止,此後對外問題,益增繁重,尤不能不重視協約各友邦之善意。

    國家利害所在,如何而謀挽濟,國際地位所系,如何而策安全,亟待熟思審處,妥籌解決。

    凡我國人,須知圜海大同,國交至重,不能遺世以獨立,要在因時以制宜,各當秉愛國之誠,率循正軌,持以鎮靜,勿事嚣張,俾政府與各全權委員等,得以悉心籌劃,竭力進行。

    庶幾上下一體,共濟艱危,我國家前途無窮之望,實系于此。

    用告有衆,鹹使周知!此令。

     這令下後,嗣接陸專使複電,除奧約應該簽字外,仍執前議,政府乃照來電進行。

    小子有詩歎道: 對外全憑後盾多,徒持公理漫言和。

     試看炎日天驕甚,瘏口無成恨若何? 欲知後來對日情事,容至下回續叙。

     ---------- 小徐才識,未嘗不卓絕一時,惜乎其心術之不堪告人也。

    彼欲效戰國策士之行,為縱橫捭阖之謀,不知彼時七國分峙,各私其私,策士猶得乘勢而操縱之,今豈猶是戰國時耶?明明為共和政體,而乃專事破壞,不願和平,至南北停戰以後,即起攫西北邊防使一席,名曰防邊,實仍欲把持軍權耳。

    民國有小徐,欲求安甯難矣。

    陸徵祥等之出使巴黎,參入和會,始終欲保留膠澳,不肯簽字,較諸曹、章、陸諸人,較為得體。

    然至于舌敝唇焦,卒不能挽回萬一,豈不可歎!優勝劣敗,已成公例,奈何軍閥家猶專知内哄,不顧大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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