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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回 領事官袒兇調艦隊 特别區歸附進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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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各省抵制日貨,一緻進行,再接再厲。

    閩省學生,亦常至各商家調查貨品,見有日貨,便即毀去。

    日本曾與前清訂約,有福建全省,不得讓與外人的條文,因此日人視全閩為勢力範圍,格外注意。

    僑居閩中的日商,因來貨趸積,不能銷售,已是忿懑得很;更聞中國學生檢查嚴密,越加憤恨,遂邀集數十人,持械尋釁。

    民國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遊行城市,适遇學生等排斥日貨,便即下手行兇,擊傷學生七人。

    站崗警察,急往彈壓,他竟不服解勸,當場取出手槍,撲通一聲,立将警察一人擊倒,彈中要害,嗚呼畢命。

    還有路人趨過,命該遭晦,也為流彈所傷。

    警察見已擾事,索性大吹警笛,号召許多同事,分頭拿捕,拘住兇手三名,一叫作福田原藏,一叫作興津良郎,一叫作山本小四郎,當即押往交涉署,由交涉員轉送日本領事署,并将事實電達政府,請向駐京日使,嚴行交涉。

    駐閩日本領事,袒護兇手,反電請本國政府,派艦至閩,保護僑民。

    日政府不問情由,即調發軍艦來華。

    真是強權世界。

    閩人大嘩,又由交涉員電告中央。

    政府連得急電,便令外交部照會日使,提出抗議。

    日使總算親到外交部公署,聲明閩案交涉,已奉本國訓令,決定先派專員,赴閩調查真相,以便開始談判。

    此項專員,除由外務省遴派一名外,并由駐京日使館加派一名,會同前往。

    所有本國軍艦,已經出發,礙難中止。

    惟艦隊上陸,已有電商阻雲雲。

    外交部隻好依從,惟亦派出部員王鴻年、沈觐扆等,赴閩調查。

     為此一番釁隙,北京中學以上各校學生,全體告假,出外遊行演講,謂:“日人無端殺人,蔑理已甚,應喚起全國同胞,一體拒日。

    ”各省學生,先後響應,并皆遊行演講,表示決心。

    就是閩省學生,前已發行《學術周刊》,提倡愛國,至此複宣布戒嚴,示與日人決絕。

    官廳恐他釀成大禍,即取締《學術周刊》,勒令停止,并将報社發封。

    各學生等,遂皆罷課,風潮沿及濟南。

    濟南學生聯合會,正為着青島問題,常懷憤激。

    此次聞閩中又生交涉,越覺不平,拟開國民大會,并山東全省學生聯合會大會,誓抗日本。

    事被官廳阻止,也一律罷課,且拟遊行演講,緻與軍警發生沖突。

    有好幾個學生,被毆受傷。

    學生以日人無理,尚有可原,軍警同為國民,乃甘心作伥,實屬可惡,決計與他大開交涉。

    官廳卻也知屈,特浼教育會代作調人,允許學生要求,始得和平解決。

    惟閩中一案,明明是曲在日人,日領事恃強違理,非但不肯将兇手抵命,反去電請軍艦,來閩示威。

    一經日政府派員調查,也覺得福田原藏等,所為不合,獨未肯宣付懲戒,反令日艦,遊弋閩江,逗留不歸。

    中國外交部疊次抗争,乃始下令撤退,并在東京、北京、福州三處,聲明一種理由,略雲: 帝國政府,曩因福州事變突發之結果,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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