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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崇祯元年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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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總兵官王國興,招家丁五百人,内有吳榮、賈奇、李興、張文等,素無賴,貸文俊銀九兩,已償利八兩,止負本銀,文俊屢索,吳等竟無償。

    頃之,聞絕戎發糧,遣七人覓吳、賈等,詈而毆之,擁之行府前,諸兵俱忿,追奪而還。

    錢仆被毆垂斃,文俊自于王國興曰:吳榮四人,貸銀四十七兩,本利不償,擊僮将斃,乞總台明斷。

    國興曰:家丁甚貧,兄何慨借多金,此言無據,本府修書學院,公斷方明。

    文俊恐,賄以三千金,國興拘四人庭訊。

    吳榮等曰:止負九兩,甯有四十七兩乎。

    文俊持前說,國興各笞三十,拟徒下獄追比。

    衆兵怒,已而錢仆死者三人,文俊馳院控理,兵衆嘩擁署前,兵憲詢所由,兵竟不白,直前欲殺文俊。

    邢大怒曰:有理當辯,奈何聚衆哄公庭,即擒數十人笞之。

    悉下之獄。

    衆兵将劫獄,入白國興。

    國興止之,進見邢,備言軍心欲變,請贳其罪。

    時,重文輕武,總戎秩雖高,自文臣視之,猶藐如也。

    邢謂國興曰:汝縱家丁反,予将奏汝,此罪非輕。

    國興懼而謝曰:下官渎犯,辭出,諸兵皆憤,入獄劫吳榮四人去,遂殺文俊全家,毀掠室廬,複入察院獄中,劫出衆家丁。

    邢知事急,出谕招撫,諸兵見而毀之,遂肆殺掠,各官逃匿。

    時兵僅數百人,而饑民及無賴附之者,即有萬計,出城結營東山,推才勇十人為頭目。

    第一闖王高迎祥、第二混天王、第三掃地王、第四整世王、第五塌天王劉國能、第六混世王、第七過天曉張五、第八滿天星、第九曹操羅汝才、第十老{犭回}{犭回}馬守應,焚殺淫掠,殆無虛月。

    所至之地,人物一空,此為流賊之始。

     漢南盜起 十月,漢南盜四百餘人,自鹹陽兩當薄略陽,引土賊三千餘人,入略陽,逼漢中等處。

     白水盜王二 十一月,延綏饑,土府谷民王嘉允倡亂,饑民附之。

    時白水縣盜王二等,合山西逃兵掠蒲城、韓城之孝童淄川鎮,時承平久,猝被兵,人無固志,陝西巡撫胡廷宴庸而耄,惡聞賊警,杖各縣報者,曰此饑民也。

    掠至明春,後自定耳。

    于是,有司不敢聞,盜偵知之,益肆,遂劫宜君縣獄,北合嘉允五六千人,聚延慶之黃龍山。

     志異 三月二十日辛巳昧爽,陝西天赤如血,射牖隙皆赤。

    五月。

    西安府城,夜墜火數十,大如碾,次如鬥。

    時出入民舍,民各禳之,不為災。

      五虎五彪(補書) 是歲正月二十六日五虎李夔龍、吳淳夫、倪文煥、田吉等,追贓發充軍,五彪田爾耕、許顯純處決,崔應元、楊寰、孫雲鶴邊衛充軍,以為附權蠹政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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