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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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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要在媒體前承認這一點。

    兩個男人達成一緻意見:既然沒有線索,那麼按照程序,他們就應從被害人生前最後幾天的活動入手,從目擊者最後見到她的時刻開始,迅速而小心地向前追溯。

    偵破謀殺案必須迅速,否則就可能被耽擱,可能突然陷入停滞。

    線索會中斷,證人會消失,罪犯會逃脫法網。

     當然了,韓世清的頭上還懸着二十天的期限,更别提那些潮水般湧來的匿名告發或是胡說八道的電話了(它們說明北平的謠言機器已經開動)。

    那天早上,在辦公室的折疊床上睡了幾個小時的韓世清起身,把所有可用的人手都召集起來。

    全體人員的休假被取消,大家都接到了走上街頭搜尋的指令。

    找什麼呢?血!找到了血,就找到了兇手。

     對帕梅拉·倭讷被謀殺一案的調查正式開始。

     總督察譚禮士(或稱理查德·哈裡·丹尼斯,在孩提時期又叫迪克)年近不惑,是倫敦東區邊緣西漢姆區的一位屠夫之子。

    他的母親據說出身于富裕家庭,在愛德華七世在位時屬于體面可敬的下層中産階級。

    迪克·丹尼斯年輕時,一戰猝然爆發,他急忙入伍參戰。

    當時他身體健康,聰明伶俐,在行軍途中又把法語學得很好。

    于是他與新成立的皇家陸軍航空隊(RoyalFlyingCorps)簽約,飛越英吉利海峽在法國境内的戰場作戰。

    1917年,他的飛機被擊落,他本人因傷退役回家,結束了自己的戰場生涯。

     1920年,也許是出于對戰鬥、軍紀和制服的懷念,他加入了倫敦警察廳(MetropolitanPolice),并升至駐帕丁頓地區(倫敦西區邊緣)探長的職位,随後又轉任至蘇格蘭場。

    他結婚生子,兒子起名叫小理查德,但是婚姻破裂。

    譚禮士于1930年再婚,對方是他兒子的保姆,一位名叫弗吉尼亞、出身于倫敦東區的女人,這是件不太體面的事。

    他通常叫她薇奧萊特,而小理查德認為她是自己的生身母親。

     譚禮士喜歡警務工作,但不願在倫敦苦苦奮鬥,用警察的微薄薪水供養妻兒。

    憑借一封來自重要人物特倫查德爵士[28]的推薦信,他在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謀得總督察一職,并于1934年7月履新,任警務處處長。

    在職位得到提升的同時,其薪水和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

    他從肮髒的倫敦西區搬到天津英租界的一棟大宅子裡,手下還有維多利亞道警署裡的一票人馬為之奔走。

     中國北方的曬鹽場天津很合譚禮士之意。

    他的住宅位于繁華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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