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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通向鬼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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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裙、羊毛開衫、鞋子、海軍藍的外套和腰帶。

    另一個包裹裡有她的鉑金手表、從卧室裡拿走的小銀奁、一把玉梳、一枚發夾和她的日記。

    倭讷打開日記讀了起來。

     他找到了,那是在1936年(她去世前一年)初夏的一篇日記裡。

    她曾和幾家人去八大處野餐,那裡是一處古刹群,距北平約十二英裡遠,在希望逃避城市裡的蒸人暑熱的北平人中,那裡是最受歡迎的去處。

    按慣例,在西山上,人們多少會放松一些。

    他們可以脫下正裝,換上涼快的白色亞麻服。

     倭讷當時像往常一樣埋頭于研究和寫作工作,所以帕梅拉接受邀請,獨自前往。

    喬治·戈爾曼當時已婚并有兩個孩子。

    她寫道:他曾向她“示愛”[105],意思是曾與她調情,也許還曾求歡。

    按帕梅拉日記上的記載,她當時斷然回絕,并且嘲笑了這種“傻得要命”的做法。

     之前倭讷無法跟譚禮士讨論案情,因此他無從得知那位總督察對這篇日記做何感想。

    他甚至不知道譚禮士讀日記時是否已經察覺到喬治·戈爾曼和普倫蒂斯的友誼。

    如果譚禮士沒有察覺,那他可能隻會把這一插曲解讀為一位通家之好的朋友因為酒勁上頭或是熱昏了頭而進行的一次輕率的、無傷大雅的挑逗。

    或者也許譚禮士覺得小姑娘誤會了别人的意思。

    但現在這件事看起來含意豐富:它把戈爾曼和帕梅拉聯系在一起,而戈爾曼和普倫蒂斯又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倭讷得出結論:自從那個夏天在西山被拒絕後,戈爾曼就對他的女兒懷恨在心。

    在她看來,那隻是一次毫無惡意的酒後失态,但對方是認真的。

    戈爾曼把她定為普倫蒂斯和其幫兇的目标,并引起了普倫蒂斯對她的注意。

    在那決定性的一周裡,溜冰場之行證明戈爾曼知道她已回到了北平。

     倭讷重新讀起報紙上戈爾曼為普倫蒂斯辯護的長篇大論,然後又查閱了北平自1937年1月7日起出版的報紙。

    上映外國電影的影院有兩家,分别位于大栅欄和前門,但它們在那晚五點半之後沒有排片。

    普倫蒂斯曾在莫理循大街警署稱自己八點時在看電影,這是不可能的。

    戈爾曼為普倫蒂斯說了謊。

     也許喬治·戈爾曼曾告訴普倫蒂斯,周三晚上自己和帕梅拉會在溜冰場上,然後普倫蒂斯也去了那裡。

    或者也許普倫蒂斯曾從對面的公寓望向被弧光燈照亮的溜冰場。

    無論如何,普倫蒂斯似乎都在溜冰場附近接近過帕梅拉。

     倭讷帶着證據去了英國公使館。

    他向新任領事艾倫·阿徹提出請求,稱戈爾曼為普倫蒂斯辯護的言語和文章無關緊要且邏輯混亂。

    但阿徹拒絕了,并草率地告訴倭讷:“你誤入歧途了。

    ”[106] 然而倭讷堅信自己的思路沒錯,而且如果總督察譚禮士能獲準在案件調查期間與他保持聯系,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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