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節 用暴力鏟除廣東的反對勢力

首頁
曰否否”,但當胡漢民一家到蔣宅,“蔣未幾又來電話說,我家仍不妥,遊行者亦将來東山,請即偕我家中衛兵,由君親送胡至軍校我住宅,必妥當。

    ”其實蔣在幕後一手操縱,因此邵元沖特别馳書給蔣,勸其“慎重處事”。

    (《邵元沖日記》,頁一九一) 事實上,蔣介石并沒有保護胡漢民。

    他把胡漢民押解到長洲要塞看管起來,且于九月二十二日,以“出使蘇俄”為名,将胡驅逐出廣東。

    這件事很容易說成是汪精衛想要搞掉胡漢民,然汪是國府主席,位已在胡之上,更何況胡出走後途中不時寫信給汪。

    要搞掉胡的意願,汪實不如蔣,而蔣顯然是散布汪要搞掉胡謠言之人。

    證據是邵元沖在戴季陶家裡聽到來自廣東的消息,有這樣的一段紀錄: 适蘆隐從粵歸,為言此次之大獄,實系精衛欲掊去展堂,故羅織種種罪名而成之,以便自代,其陰賊險狠,振古所希。

    季陶痛人心之狡刻,為之大恸,同座相對,俱為唏噓。

    (《邵元沖日記》,頁一九三) 蘆隐姓劉,時為黃埔政治部副主任,他所帶來的消息,若非出自蔣介石,尚有誰人?試看刺廖一案,廖死、胡去,汪精衛亦因逐胡而名譽受損,唯有蔣介石獨獲全勝,利益獨占,權位亦随之上升。

     廖案又為倒許提供了機會。

    許崇智一直是壓在蔣介石上面的軍頭,久欲取而代之,許對其舊日上司陳炯明仍有和好共存之意,更遭蔣之忌,乃借許部下有涉廖案之嫌,對許擴大偵查,既指責縱容部下,具有叛國陰謀,更進而散布把持财政、私吞公款之罪,以資羅織。

    然後密令軍校備戰,廣州戒嚴,乘機監視許宅與繳粵軍第三師之械,并于一九二五年九月十九日馳書許崇智,惡言譴責,迫其下野,甚至騙許,奪其兵柄,隻是代管三月,俟“師出長江”後,不僅将部隊“還歸”,而且要恢複許之令名。

    函長,隻錄一段: 嗚呼!吾兄内阻革命事業之進行,外聯林、劉、楊、熊叛逆,以為殲除革命根本之計,各軍為疑,所部為二,空談革命,口是心非,信用已失,名譽掃地……今不惟吾軍不平,氣憤填膺,即兄之所部,亦欲食兄之肉以為快……此則吾兄行為反乎革命之常軌,弟所痛心疾首者也…… 如兄不以不材為不忠,且能反躬以自省,深知既往之非,不感宵小之言,毅然獨斷,保全名節,則兄不如暫離粵境,期以三月,師出長江,還歸坐鎮,恢複令名,既朗于公,更浃于私。

    如蒙贊同,當可為兄準備一切,安全登艦,則兄之所部,弟當負責維持,不負兄之初意。

    否則兄部激變,制止無方,地方紛擾,人民杌陧,是兄不能辭其咎也。

    (《陸軍軍官學校校史》第五冊第七篇,頁三十三) 同日,蔣已将許之親信廣東财政廳長李基鴻、軍需局長關道職等人,以侵吞公款、接濟反革命軍隊之罪逮捕。

    當許崇智于二十日清晨二時,收到蔣的譴責函時,已形同軟禁的籠中鳥。

    就在同一天,“中央政治委員會”決議,準軍事部長兼粵軍總司令許崇智卸職。

    當天晚上,蔣介石就派旅長陳銘樞監送許氏登輪赴滬。

     許崇智到了上海,向朋友言及此事,猶憤憤不平,連邵元沖都感到“殊可驚詫”,在九月二十五日的日記中記道: 汝為(許崇智)出示介石緻彼之抨擊函件,曆數其用人不當、财政不清、撓師出發等罪名,促其從速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08950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