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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用暴力鏟除廣東的反對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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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粵。

    同時有精衛一函,亦表示贊同介石之主張,而促汝為速行者;又汝為複渠之函稿,對所攻擊各點有所解釋,而介石再複一函,仍不變初旨,而促其速行,故汝為遂行。

    其(蔣)态度突兀至是,殊可驚詫。

    汝為并言:介石有時或受人挑撥,盛氣難回,然精衛不為之諒解,而反投井下石,殊非對友朋之道,言時慨然!(《邵元沖日記》,頁一九八) 此一“掊擊函件”,不見于任何一種蔣介石集,有意隐其惡聲,是顯而易見的,隻奈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竟錄之于黃埔校史,被李敖發現。

    許崇智被人整到如此地步,還誤将“處心積慮”想作“受人挑撥”。

    不過,若非汪支持蔣,計必不能得逞。

    汪并無驅許的必要,隻是聽從了蔣的要求,汪的确以國府主席及軍委主席之尊,于九月十八日授蔣以廣州衛戍司令身份,“全權處置粵局”,不啻給予倒許的合法性。

    益知汪當時為蔣之殷勤所迷,以蔣為可以“傾談”與“親愛”的老弟,不惜左袒其作為。

    從事後看,汪顯然被蔣利用了。

     驅許未久,又來了熊克武及其川軍。

    熊字錦帆,早年參加革命,民國十三年國民黨改組,以軍人身份被選為中央委員,可知受孫中山知遇之深。

    孫準備北伐,熊即率師自貴州欲經湖南入粵,然為趙恒惕所阻。

    當熊于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抵達廣州,孫已逝世半年,但仍受到國民政府要員熱烈歡迎。

    孰料廣州衛戍司令蔣介石突于十月三日,将熊及川軍将領餘際唐、喻培棣、劉棱、熊曉岩、王子骞、吳庶鹹等拘留,并送往黃埔,後來囚禁于虎門炮台。

    十月五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百一十一次會議,提出“熊克武私通敵人、危害政府”案,決議将熊“先解除本會執行委員職務,聽候本會審判”。

    (李敖藏會議錄原本) 所謂“私通敵人”,指與陳炯明勾結,所謂“人證俱獲”,指有陳炯明手下張織萬的供詞,以及陳炯明給熊克武的親筆信雲。

    但關了兩年之後,蔣介石兵力抵達上海,緻電李濟深釋放熊克武等人,說是由于“共産黨人誣毀所緻”。

    然而“人證俱獲”的昭然罪狀,卻毫無共産黨誣毀的痕迹。

    至少熊本人不以共産黨誣毀為然,所以後來投了共,以民革中央副主席終。

    反而蔣介石誣毀老同志的政治動機,倒是十分昭然。

    熊是具有中央委員頭銜的實力派軍人,無論黨、政、軍以及革命背景,都在蔣之上,卧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蔣好不容易把許崇智請走,豈肯讓熊克武再來插一腳?所以熊等一行,席未暇暖,蔣介石就迫不及待采取行動,誣毀熊等将領,導緻已達粵北的川軍北撤受損,再因失去領導而全軍潰亡,削弱革命軍的實力,在所不惜。

    蔣之得逞,再一次顯示國府主席汪精衛猶未察蔣介石的野心,受其慫恿,任其所為。

     蔣介石于拘捕川軍将領之時,又大舉東征,以周恩來為東征軍政治部主任,欲徹底蕩平陳炯明的武力。

    十月十三日下午兩點起,開始總攻惠州,十四日下午四點半結束,整個攻城作業是俄國顧問加俄國大炮,象征陳炯明一生大業的最後據點——惠州,惠州夙稱天險,有宋以來從未破城,就在外國現代大炮下擊毀了。

    十月十七日的“土蔑”西報(HongKongTelegraph)報道說,鮑羅廷于惠州攻下次日,專車抵達石龍,轉赴前線視察,蔣介石親迎之于車站。

    國民黨創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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