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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喊着革命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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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精神、有着偉大功績之工人群衆,方保護獎勵之不暇,絕無橫施摧殘之意,伏祈迅賜嚴命,徹底查究,将所繳槍械悉數發還,并予确實保障,此後不再發生此類事端,庶不緻愧對先總理在天之靈,并有自解于普天下之民衆,且免革命軍民之聯合戰線破裂,而為帝國主義所求。

    黨國前途,實利賴之。

    臨電不勝迫切待命之至。

    (引自司馬璐《中共黨史及文獻選粹》第五部,頁二十八) 蔣遲至四月底五月初,仍公開地說:“糾察隊本應武裝,斷無繳械之理”,甚至曾于四月六日贈“共同奮鬥”錦旗一面給總工會。

    (見上海《申報》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四月六日)我們隻有說,工人群衆太不夠警覺,竟不知蔣介石早已于四月十一日在南京密令“已克複的各省,一緻實行清黨”,并鎮壓群衆運動。

    要他來“徹底查究”,何異與虎謀皮?不盡此也,四月十三日,工人群衆更天真地去周風岐的司令部請願,但請願隊伍到寶山路時,即遭機槍掃射,時降大雨,血與雨水齊流。

    同時南市遊行工人也遭射擊。

    此日約六十六人被殺,三百一十六人受傷。

    閘北名流七人當天馳書蔡元培、吳稚晖、李石曾,譴責屠殺市民。

    (見《第一次國内革命戰争》,頁五二一至五二二)蔡、吳、李早已附從“清黨”,隻有心裡竊笑而已(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于三月三日在滬舉行“清黨”前會議,到會者有蔡元培、吳稚晖、張人傑、古應芬、李石曾,蔡為主席,見《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續編[二],頁三十七至三十八),直至四月十五日,死了三百餘人,被捕五百餘人,逃亡與失蹤者五千餘人。

    總工會在淫威下屈服,取消罷工,唯有向武漢中央報告蔣介石罪行。

    蔣于四一二發動之後,兩個月内,聲言對共産黨須用“決絕手段”,大舉捕殺,上海尤成為恐怖世界,主其事者楊虎、陳群被稱為“狼虎成群”。

    屠殺又從上海擴及蔣介石控制下的其他城市。

    至一九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國民黨中央特别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南京召開時,仍然要求各地黨部繼續“(一)厲行清黨(二)重新登記”。

    (見記錄原件,頁六)陳獨秀的兒子延年固然被捕殺,李宗仁表弟李珍鳳也被捕殺。

    據當時《中國周報》(ChinaWeeklyReview)記者斯諾(EdgarSnow)估計,被殺害的“左”傾分子在五千人以上。

    (見Powell,MyTwentyfiveYearsinChinap.157)後來中共說,蔣介石雙手沾滿了革命人民的血,這應該是最大的一筆血債。

    然而曆史學者黃仁宇卻說:“用道德名義解釋不足以答複這樣的一個曆史問題。

    ”(《從大曆史的角度讀蔣介石日記》頁八十一) 但此舉使武漢國民黨黨中央大為震驚,四月十三日下午政治委員會開會後,即緻電蔣介石責問: 現本黨駐滬軍隊,竟有用武力令上海糾察隊繳械之舉,顯系違背命令,甘為反革命,在黨紀上萬難寬恕,望即将此次膽敢違犯黨紀之部隊官長,即刻停職拘捕,聽候國民政府查明事實,依法懲辦,總司令及總指揮未能事前防範,亦應依法嚴重處分,并應饬令将已繳槍械,退回糾察隊。

    (《漢口民國日報》一九二七年四月十四日) 十五日國民黨中常會又開第七次擴大會議,讨論懲蔣問題,最後一緻決議:“蔣中正屠殺民衆,摧殘黨部,甘心反動,罪惡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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