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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蔣介石與“一·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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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越俎而代庖,弟既無名義,可以檄調軍隊,亦無權責,可以指揮軍事,力之所及,亦唯以舊時袍澤之關系,曾共生死之感情,策勵我将士秉中央之命而奮進,自上月二十三日敵軍再度增兵以後,戰局益趨嚴重,弟審度前線狀況,綜合各方情勢,曾于二十五日電知蔣總指揮光鼐有“第二次敵軍總攻擊之期約在豔東各日,我軍後方部隊全已運來前線,其他非到魚日後不能參加”等語告之,誠以後方輸援諸多艱困,有非可形之于筆墨者,故不能不以加倍之辛苦勖勉于前方,亦不能不以實際之情況盡量相馳告。

    弟在此浃旬之間,匪日不焦心苦思,期盡力之所能及,二中全會集會洛陽,弟之所以留駐南京者,實對續到部隊,可以随時敦促,俾得迅速增援不失時機也。

    二十九日幸有某部二團開到南京,略無休息,立時出動于前方,綜計前後開動之部隊,曾無一宵一夕之滞留,今訛言四起,若謂弟對增援遲速,有所抑阻于其間者,是則部隊與戰鬥詳報俱在,不難以事實證明也。

    語有之,流言止于智者,今之流言陸離光怪,乃發動于曾共患難,洞明實際局勢之人,此弟所以不欲自白而又何怪于悠悠之衆口也。

    兩軍作戰,對于參加部隊之番号以及調動配備之情況,例須嚴為隐秘,免為敵方所乘,故淞滬苦戰匝月,所有部隊皆置于蔣總指揮之下而行之,此後戰局範圍自須視形勢而定,中央既有整個之策劃,全國軍人亦皆願一緻效死,前線之如何充實、後方之如何移動,隻須俟将來戰史與事實之證明,遑能執途人而告語。

    獨惜我國人不察,往往以熱情所激,多方诘難,若必欲迫令将所有虛實盡情揭布,使敵人共見共聞而後快者,而或者以不慊于個人之故,又從而播揚于其間,是則誣陷個人之事小,而使前方将士氣沮之影響實莫大也。

    中正幼受庭闱之訓,長承兄長之教,許身革命,義無反顧,當此國族艱危,唯有矢粉身碎骨之誠,盡對黨對國之責,以期無愧于總理,無忝于所生,絕不辜負骨肉與親知期望之殷,遙念疆場袍澤浴血奮鬥,戰區同胞犧牲殘酷,誠何心再計一家之毀譽與榮辱,軌因未散布其區區,不盡欲言。

     蔣介石這封信中,欲蓋彌彰之處有五:第一,蔣介石說“後援不繼”之意,不是“中央有可調之兵而不援”,乃是因“運輸困難而乏續至之援隊”。

    但是,事實上,全國有兩百萬軍隊都哪兒去了?“可調之兵”豈不大都被蔣介石調往江西去打内戰了?這樣造成京畿地區禦外侮上的防務單薄,豈不正是蔣介石的責任?第二,蔣介石說“運輸困難而乏續至之援隊”,但從一月二十八日起,前後有一個多月的期間可供運輸,可是部隊卻始終調不上來,這叫什麼速度?此中有人“抑阻于其間”,豈不太明白了嗎?第三,單從二月二十七日、二十九日陳銘樞緻汪兆銘電文中,就明明看到上官雲相師已經“忽奉令兩團守鎮江”、“不願赴援”,則蔣介石所謂“某部二團開到南京,略無休息,立時出動于前方”之說,就與事實不符了。

    眼前的上官雲相師尚且如此,天邊的其他部隊,更可想而知矣!第四,蔣介石說“軍旅之事,發号施令,皆有一定之系統,絕不能越俎而代庖”雲雲,更是瞪着眼睛撒大謊。

    “指揮軍事”的“權責”,早都被他一把抓了,他說他做不了主,又其誰能信呢?第五,蔣介石說調動部隊,“須嚴為隐秘”,不能随便告訴路人。

    隐秘固然不錯,但總要調到部隊上前線才算啊!若根本沒調,反以隐秘為護符,這就不對了。

     大概連蔣介石自己都發現這封信的答辯未免太牽強好笑了,所以最後“棄置未發表”。

    但在半世紀後,我們就他的心态和巧辯來做解剖,還是有助于真相的揭發的,自不容我們放過也。

     上海撤守以後,經過國際聯盟等的斡旋,在三月四日停戰,五月五日簽訂停戰協定。

    中國代表是郭泰祺、戴戟、黃強;日本代表是重光葵、植田謙吉。

    外交部次長郭泰祺在三月二十五日發表談話,雖說:“敢以人格擔保,斷不為喪權辱國之事,可請國民放心。

    ”(天津《大公報》一九三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但是五月三日,抗日聯合會的代表四十多人,還是沖了進去,打傷了郭泰祺。

    郭泰祺兩天後裹傷簽下協定。

    協定内容重點是: 一、确定停戰。

     二、中國軍隊暫駐現在地位。

     三、日本軍隊撤至一二八以前地位。

     四、設立共同委員會,布置日軍撤退及華警接收事宜。

     細究内容,卻大有文章。

    所謂中國軍隊暫駐現在地位,就是中國軍隊不得恢複進駐淞滬,所謂日本軍隊撤至一二八以前地位,就是日本軍隊不撤出一二八以前在中國所占的領土。

    其為“喪權辱國之事”,一看便知。

    一九三二年五月五日,上海《時事新報》有這樣的評論: ……敵軍入寇,未能逐出國門,停止戰争,猶待妥協條件,彼雖曲,我雖直,而彼則駐兵有地,撤軍無期,我則人民徒遭絕大蹂躏,軍警俱有明文束縛,如此協定,謂未屈服不可得也!謂未辱國喪權不可得也…… 國民主戰而政府不戰,國民激昂而政府卑怯,國民力援十九路軍,而政府坐誤戎機,國民紛紛組織義勇軍,置身火線,而政府擁兵二百萬,參戰者不過四十分之一,國民反對議和而政府毅然簽字,則一切責任,顯然獨在當局…… 但是,蔣介石是不管這些的。

    他悍然做下“喪權辱國之事”。

    不抗日的他,不但乘機當上了“蔣委員長”,連郭泰祺都升了官,當了駐英大使。

     十九路軍的參謀長黃強,是參與停戰的代表之一。

    多年以後寫《黃莫京将軍自述》,有這樣的追憶: 上海停戰協定,雙方已簽字,在我十九路軍的一方,其情緒之難過,隻可拿故中央委員楊滄白先生詩一句:“回面應知有淚行”,才形容出來,不久這回面帶淚行的十九路軍奉命開赴閩省。

    (見《大成》第六十七期,一九七九年六月一日) 開到福建後,十九路軍又被蔣介石用來做“内鬥内行”的籌碼,一九三三年一月六日,蔡廷锴因“榆關陷落,平津危急”,通電中央,表示願意在“忍痛撤退,移師來閩”之後,“負弩前驅,為國效命”(《蔡廷锴願負弩前驅為國效命電》,載南京《中央日報》,一九三三年一月八日),可是蔣介石當然不肯。

    最後,十九路軍以“閩變”被蔣介石解散,一個最能抗日的軍隊,一年前日本人辛苦消滅不了它,一年後卻被蔣介石輕易消滅了。

     是以把十九路軍英勇抗日的事迹,記在蔣介石的賬下,絕對是不虞之譽。

    恰恰相反,他聯合汪精衛複出後,既定政策是“先安内再攘外”,特别想要剿滅江西的蘇區。

    為此,他對日本侵略是絕對要妥協的,不肯還手的。

    陰錯陽差的是,陳銘樞的十九路軍,因甯粵之争而調往京滬,否則蔣介石絕不會讓非嫡系軍隊衛戍京滬。

    如果是嫡系部隊駐守,在蔣介石直接調配控制之下,絕對不會于一·二八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抗日,還不是會像九一八那樣不抵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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