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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細說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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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嗎?哪還搞什麼“革命”(他們那時叫“造反”)呢?所以在這一階段裡,楊衢雲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

    而孫在“上書”被拒後走上排滿革命之途,所受楊衢雲的影響,倒是很明顯的。

     再者,“興中會”最初在檀香山組織時,其形式和性質也隻是個“銀會”。

    會員每人出“底銀”五元,“股銀”每股十元,購買愈多愈好。

    目的是“舉辦公家事業”,事業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

    該會宗旨,除報國之外,“兼為股友生财快捷方式…………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頂子買翎枝,有去無還,洵隔天壤。

    且十可報百,萬可圖億,利莫大焉,機不可失也。

    ”(見馮自由著《興中會組織史》及第八條)所以在檀香山的“興中會”裡孫逸仙是在暗中籌款造反,而絕大多數“銀會”會員,則是在買“樂透獎”。

    這個興中銀會的會長也不是孫逸仙而是殷商劉祥。

    但是孫卻是這銀會首會的得利人——他籌到港币一萬三幹元,外加個“興中會”的組織名義。

    有了這些本錢之後,中山便匆匆趕回香港向楊衢雲洽商(事實上是bargain)兩會合并的事務了。

    合并之後,會長一職順理成章自然應該是楊衢雲。

    是年十月,他們竟然發動了“義兵三千人、洋槍六百杆”外加火輪船二隻的廣州起義。

    試問中山皮包裡的一萬三幹港币,能買幾枝“洋槍”呢?這些起義的本錢,顯然都是楊衢雲搞起來的。

    中山半途加入罷了。

    可惜楊氏早死——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殺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勳就被埋沒了。

    所以一部“中國近代革命史”,是應該從楊衢雲開始寫的。

     筆者寫這段小辯正,絕無意貶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國的曆史地位。

    相反的,我們是更上層樓地尊崇他為我們的民族領袖;民族領袖應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領袖的地位。

    因此我們不願采用“黨史家”為“黨魁”作傳時,視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譜牒方法罷了。

     6.2 得風氣之先的華僑青年 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先生,恕我大膽的說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

    筆者蝸居紐約四十餘年,在“窮人哈佛”的紐約市立大學從兼課到專任,教書經驗亦有三十餘年。

    在我課室内進進出出的華僑小青年,亦下下數百千人。

    我平時總歡喜舉中山先生的故事來勉勵他們。

    行行出狀元,如今雖做不到大總統和國父,但不斷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點“大事”嘛!其實我的學生中,卓然有成者,亦為數頗有可觀。

     相反的,我們如以中山先生比諸今日僑生,他老人家其實也是當年的華僑小青年之一而已。

    賤日豈殊衆,貴來方悟稀。

    華僑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點。

    這些特點也是鑄造後來革命家孫文的社會條件。

     大體說來,他們的特點約有數端: 一、工農家庭出身。

    其父祖伯叔類多貧雇農、苦力工人或小商人。

    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時以上。

    他們除舊有的觀念和道德标準之外,平時沒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華僑們受父兄寵愛,甚至溺愛;類多豐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

    佳子弟,頗可上進:惡子弟,則至為堕落。

     三、教育水平,下輩平均都在高中以上,遠超過長輩。

    !當年老輩華僑多不識字,枞識字也不過稍讀二一百千千”(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幹家詩)而己,而下輩則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語了。

     四、以說漢語的“弱勢文化”,在海外對抗西語(英語)的“強勢文化”,老輩鄉不谙外語,為自尊自重乃堅拒同化。

    因此一般老輩華僑,較之國内人民,更為保守;而講“雙語”的小輩于自卑之餘,則趨向“全盤西化”。

    所以他們父子之間“代溝”極其嚴重。

    筆者本人便不時為學生父子間之沖突,排難解紛。

    中山先生與他的長兄孫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師的程度,吾知其沖突根源所在也。

    處于我輩今日,“西化”與“現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孫公青少年期,則二者固為同義字也。

     五、這老少兩代的華僑對祖國都有極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義”。

    但是他們兩代對祖國的愛法,卻截然不同——老一輩的總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點氣,也好為我輩天朝棄民,出口鳥氣。

    小一輩的則要驅除鞑虜,創立以美國模式為張本的“共和國”和“合衆政府”,乃至新的社會、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準了。

     老實說,當年在檀香山的“興中會”和在香港的“輔仁文社”,都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所組織的。

    孫中山先生(譜名孫帝象,學名孫文、孫德明,字載之;入耶教時,名孫日新;行醫時他的漢文老師區鳳墀為他作一音之轉改為孫逸仙,後來變成“美國公民”時,在美國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則是SunYat-sen)當時便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之一。

    他或許由于禀賦較高,幼年時确實“異于群兒”;他也确實是讀書用功,做事有恒,終能“脫穎而出”。

    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會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這模式對他有特殊影響的。

     這兒更不妨附帶一說。

    中山那時代的青年華僑,與筆者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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