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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太平開國故事再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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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皆是也。

    穆罕默德原是個文盲。

    據說他那部《可蘭經》,便是“上帝”(Allah)的聖意,通過穆氏口述,由穆罕默德那位頗有文化,比丈夫大出十來歲的富孀夫人,一口氣筆錄下來的——信不信由你。

     至于摩西的“十誡”和耶稣的《聖經》(TheHolyScriptures)當然更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

    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學上替上帝傳言的超級“彌賽亞”(Messiah)。

    等而下之,則有各教的“聖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leaders)了。

    我們這位自稱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銜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彌賽亞”、“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稱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資本主義,實行社會主義的“彌賽亞”、“恺撒瓊斯”,實在是屬于同一類型的“教主”。

    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屬于走火入魔的那個低等級。

     楊秀清和蕭朝貴二人,可能是屬于後一型态的shaman(巫師、乩童)。

    他二人都在“昏迷狀态”(ecstatictrance)中,失去本性(ego)。

    楊則有“天父(上帝)附體”,蕭則由“天兄(耶稣)附體”,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傳語,發号施令。

    如此一來,他二人托天父、天兄傳旨,則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俯首聽诏了。

     楊和蕭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種宗教狂熱的氣氛下,可能都變成了“乩童”。

    此事都發生在一八四八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們聯合造反之前。

    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靈異”,他對楊、蕭二位“神靈附體”,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靈附體”這一套,在中國農村原極盛行,其情況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

    楊蕭兩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術表演。

    可是在他們打到南京之俊,“天父”還要藉秀清之口,向天王為東王“逼封萬歲”,并藉辭笞撻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問題了。

     2.4 “邪術惑衆”和“聚衆滋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幹“特異功能”,似乎也是事實。

    他和能治怪病的瓊斯牧師,甚或《新約聖經》裡的耶稣醫師,都确有其相似之處。

    據太平天國方面的資料,則秀全确實有“能令啞者開口,瘋癱怪疾,信而即愈”的本領(見《洪仁玕自述》)。

    清方的資料也有記載說“韋[昌輝]妻病危,醫藥無效,洪逆治之立愈”的故事(見半窩居士著《粵寇起事紀實》)。

     洪氏這些法術,證之以今日風行海峽兩岸的“氣功師”、“針灸師”,以及一度風行美國的印度“瑜伽師”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實。

    前些年有位瑜伽師在紐約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絕招時,觀衆之中竟有諾貝爾物理獎金得主承認他是“對科學的公開挑戰”(anopenchallengetoscience)。

    二十世紀第一流的世界科學家尚且如此,何況十九世紀僻居鄉曲的大清帝國農村中之貧下中農乎。

     既有此絕技随身,因此秀全于三十一歲(一八四三)于廣州三度落第之後,就舍棄功名而專心的去搞其宗教了。

    果然科場失意,卻在教場得意。

    他和馮雲山在廣西桂平紫荊山組織“拜上帝會”之後,不朞年便從者如雲,遠近來歸了。

     【附注】朞(jī):指時間周而複始。

     本來在農村中搞群衆組織,在中國任何朝代裡(包括國、共兩黨)都是官家所不許的。

    君不見今日朝中鄧小平等八老都在靠氣功師保健、保命;但是他們對風起雲湧的民間氣功組織,馬上就要下禁令了。

    “氣功”何傷哉?“聚衆”犯法也。

    因為在中國從“家天下”到“黨天下”的傳統裡,“聚衆”必然要“滋事”。

    滋事之小者,則不免集體械鬥、打家劫舍、鏟富濟貧、吃大戶、搶倉庫、殺官紳、鬧學潮……乃至有冤報冤、有仇報仇。

    官家為防患于未然,也就對聚衆滋事,嚴申禁令。

    文禁不了,使用武力鎮壓。

    有機槍、有坦克。

    殺他一條血路,則滋事者便鳥獸散,俟機再聚。

    沒機槍、沒坦克,又招安無方,那就揭竿而起,殺官吏、占城池,稱王稱霸了。

     2.5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丁酉年(一八三七)“升天”時所看到的那一位穿黑色長袍、留齊胸金須的大王爺,和他的兒子,可能是我國小說《烏盆記》裡的包公,或《三國演義》裡的關雲長和他的兒子關平或關興,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當時也不知道他是老幾。

     等到他再度翻閱六年前所收藏的梁發著《勸世良言》時,才豁然大悟,原來這位大神便是梁發書裡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兒子原來就是耶稣。

    可憐我們這位洪塾師那時還未讀過《聖經》,不知道上帝是“無形無體”,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獨子”。

    可是洪氏顯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過“天堂”、見過“上帝”,上帝并且介紹他見過他的“長子”耶稣。

    因此洪氏讀過《新舊遺诏書》(新舊約)之後,認為《聖經》記載有誤,乃以上帝次子的身分,把《聖經》竄改了七十餘條。

    當歐美在華傳教士,聞風大嘩之時,洪二太子還下诏親征,和他們舌戰筆戰一通。

    他認為這群毛子隻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過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應閉起鳥嘴……此是後話,下篇再詳叙之。

     總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後,就變成一位虔誠而狂熱的基督徒,迨無疑問。

    等到他與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馮雲山,組織了“拜上帝會”之後,乃決心做個終身的職業傳教士,應該也是順理成章的。

     不過洪、馮二人傳教之初,他們在廣西所傳的大緻也隻是個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隻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

    可是當洪氏于一八四四年底東歸花縣繼續其塾師生涯時,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論乃日趨精密。

    據說在其後兩年(一八四五~一八四六),他居然寫了“五十餘帙”的勸世詩歌。

    其三篇精品,我們也或可稱之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們是: 《原道救世歌》 《原道醒世訓》 《原道覺世訓》 雖然寫了這許多,秀全顯然的還認為他悟道不深。

    因此他于一八四七年再去廣州,向美國浸信會傳教士羅孝全(IssacharJ.Roberts)處又學習了三個月。

    不幸的是羅氏是位頭腦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華裔教徒對洪又大為嫉視,緻使秀全未能如願“受洗”便重返廣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繼續傳教。

     筆者細讀秀全此時的宗教作品,尤其是上列的老三篇,頗覺其不可小視。

    相反的,我倒覺得它們是“中國宗教史”上一個大大的裡程碑。

    ——三篇振聾發聩之作。

     理由是這樣的: 我們這宗已有三千餘年曆史的“中華民族文化”,自孔子“不語怪力亂神”和“敬鬼神而遠之”的倡導之後,我們是個号稱無宗教的民族。

    其實不然,我們自“殷人好鬼”,到秦皇漢武好“方士”,到後來在社會上搞求神拜佛的和尚道士,我們世俗的宗教信仰卻沉入一個很低級的“泛神論”(Pantheism);也可說是低級的迷信,卻實際主宰了我們的社會生活,尤其是中下級的社會生活。

    (超然物外的佛學,自當别論。

    但“佛學”與我們的社會生活實在沒有太大的關系。

    ) 沒有一個高級的一神論的宗教作主宰,我們的社會裡因而也就遍地鬼神了。

    儒家的士大夫“敬鬼神而遠之”,可是鬼神既不放過他們,他們也“遠”不了鬼神。

    原本是個“無神”的佛教,在社會作用上,也被拖下水,和道教一樣,弄得遍地皆鬼,分身不得。

     可是現在好了,世界萬物唯一主宰的“天父上主皇上帝”,忽然派了他的“次子”,下凡作個東方的彌賽亞。

    他要禁絕一切“邪神”,獨崇“上帝”——把中華民族自一個泛神論的迷信火坑裡,“救”了出來。

    這就是洪秀全的老三篇的精義所在了。

     在洪天王治下,全國老百姓隻許拜一個“真神”上帝,其它的什麼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釋迦牟尼、骊山老母、城隍土地、嶽王關王、竈神門神、龍王閻羅、牛頭馬面、送子觀音、财神菩薩、狐仙水鬼、山精河伯……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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