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錄

首頁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錄

作者:倓虚

分類:國學古籍

狀態:已完結

更新:2026-02-02 22:21

最新: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讲录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錄 簡介

  民國三十一年,壬午農曆二月十三日,青島湛山寺,觀音息災法會。今天頭一天講經。經者、徑也。就是給人們說的,壁直一條大路。叫人照着去行,這通條大路,是人人能行,古今不變。所以這經,又有經常不變之義。不同歧途小道,有走不通的時候。   (上段解釋經字,作路徑說。言其徑直超捷。正合品中執持聖号,簡易妙法。雖不同尋常解經舊義。卻是極奇極确。閱者幸勿以詞害義。又歧途小道。正指旁門外道。及不回向小乘聲聞而說。可見此經,為壁直大道也。編者識。)   妙法蓮華經者,這是法喻為名。妙法是法。蓮華是喻。法為妙法。先講法字。法為名詞。妙是形容詞。法字所包甚廣。十法界四聖六凡任舉其一。皆名為法。無論形形色色,有形有相,名之為法。甚至無形無相,凡有可名,亦皆名為法。約而言之。可分三類。即為佛法。衆生法。心法。佛法太高。因其超出九法界之上故。衆生法太廣。因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錄》 湛山倓虛大師撰述,是1942年(壬午)農曆二月十三日在青島湛山寺觀音息災法會首日的講經記錄。此書圍繞“普門示現、尋聲救苦、一心稱名即得解脫”的核心主旨,通過題解、科判及征引曆代靈驗事迹,深入闡釋觀世音菩薩的慈悲方便與威神之力,契合法華“開權顯實、會三歸一”的要旨。在題解部分,大師指出“妙法蓮華經”以法喻立題,“觀世音菩薩”為人名,“普門品”為法名。“普門”意為普遍通達、有感即應,而觀音菩薩因耳根

最新章節
正文
上一頁 下一頁
推薦內容
0.06836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