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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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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事近身,中間必有魔為媒介,先勿使近,故無危害。

     四、無氣惱口舌,而家庭和順,少意外枉事。

     五、無疾病而得長壽,如幹血症、中風症、腦沖血、血壓高、肝胃等病,未過七成者,絕對可治愈。

     六、無瘟疫傳染之災。

    修行人心多甯靜,見機必速,百不動氣,事事避重就輕,口舌自然勿生。

    且智慧一開,則察事分明,閑言是非,不入小耳,自無意外枉事。

    平時心定神安,身自康健,故無疾病疫染諸苦。

    但此是暫時的利益,不名究竟。

     乙、無形之真實利益 七、心地光明,以了因果故,不造惡因而受苦果。

     八、了解入世出世之理,永斷諸惑,不入生死。

     九、凡夙世冤家,從此解脫,宿債全消。

    “要滅未來苦,先斷造惡因,要勿造惡業,先得心地明,此即是不惑。

    不惑則不貪取,不入生死,即是出世。

    ”心常大悲,發心救衆,使冤家亦自動慈化,宿怨自消,此則不花本錢而萬金難得之真利益也。

    且殺生念斷,新冤不添,無債一身輕,超然出世矣。

     十、入大乘法。

     十一、得當機修證之法。

     十二、得遇明師。

     十三、信行證解無明自滅。

     十四、此生明心見性,到究竟地,開慧眼,即身成佛,是證法身佛。

     十五、掃蕩習氣。

    凡修法,宜超最上乘。

    萬無客氣之理,所謂當仁不讓是也。

    信彼佛必信自佛,方名正信。

    但知理解,不肯事修,不名正行。

    不信不行,決不能證。

    所證既圓,即名解脫。

    故修者惟心,除習氣亦在心。

    明心功夫,如何修證?如輪之一面向上轉,一面向下退,惡上則善落,善上則惡落,圓轉如輪,故心明則無明滅矣。

     丙、究竟利益 十六、得大自在的意境,于順逆二境,無可無不可。

     十七、通達諸法,一切皆空,可以度衆利生。

    (一)空外境;(二)空内心,心是幻故;(三)空習,雖内外空兩空而習氣尚在也;(四)空覺,覺亦是幻,由心所立,此亦法也。

    法即不立,覺亦是幻,故空之;(五)不空,知一切本空,但非斷滅,不妨一切照舊,隻是不着不執而已。

     十八、入于無念。

    無者,非有無之謂也。

    以有念也不執著,等同虛空之謂也。

     十九、習氣日銷,靈感日通。

    此即神通初現時,于未來事,以因果洞達,決斷不同,遂若先知。

    但此證得,必在明心之後,非作怪異神變,久久出于自然不覺,而他人視為怪異耳。

    故天眼天耳等五通,佛家雖有,必明心後證得,不許貪求,恐誤人也。

     二十、未死前預知時至。

    平時一心不亂,舍報定生西方,此乃自然而往,非貪得強求者可比。

     以上二十條,亦不過舉其略耳。

    如肯修證,功夫到一二分,已歡喜不可思議,況徹底乎!究竟圓滿乎!我今奉勸,實念世人太苦,再不自救,更待何時?今日富貴,豈可長保?轉瞬福盡苦來,就來不及矣。

    人家上樓,求一座梯,已是千難萬難;諸君有梯不上樓,還要退下來,甯不可惜!所謂究竟上樓者,即是明心見性,明白我自己究竟是什麼,但不靠佛不靠法,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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