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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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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随煩惱性;後念性有轉易,不定相續。

    不同五色根,誕生之後,同異勝劣既受成形,即不可易也。

    心刹那起滅,一時此類心生,餘時此類心滅,一時彼類心生,餘時彼類心滅。

    是故當前染污之體,畢竟不實,名為無身(即無體)。

    如是心法,一面轉變不息,一面染無實體,即屬轉染成淨由凡跻聖之機。

    此就現在心相言之也。

    若于當下放過,随眠複結,則于未來居四識住(謂色、受、想、行。

    一心師言,受想行乃就一心轉變行相不同而說。

    )複成心縛,無有出期,名為寐于窟(窟即流轉,寐謂難出)。

    此就未來心相言之也。

    智者由上各相,于心三世如實了知,即于當下深生警惕。

    厭患離染,得心解脫,斷滅我執,度越流轉,安住涅槃,名婆羅門(即淨行者)。

    此頌意說心于過去染污,未來不定;轉移關鍵即操之當下一念∶放逸則染,不放逸則淨。

    然染非心之自性(刹那轉變),淨乃自性,握此當下一念之淨,久久相續,遂得淨純。

    常途之言性淨,多屬道理知見;此乃實踐上由工夫而得者也。

    如是通說調心之相,以三頌盡之,可謂言近旨遠。

    《瑜伽》特為抉出注釋非無故矣。

     次解别說∶即〈惟念品〉。

    本經以念為止觀特殊方便。

    念即十随念,依通常次第,為∶佛、法、僧、戒、施、天、死、身、息、寂。

    但此中特提念息于首,視為最勝方便,蓋有四義∶一者息常随身,易為依止;二者息離染淨不易生厭(如念身作不淨觀,易生厭世想);三者随順法想;易得空觀(息出入靡常,勢不堅住,故可觀空);四者内法獨有,不共外道(外道有歸依及戒天死等念,唯不念息)。

    有此諸勝,故特重視之也。

    此品共十二頌∶前九統說念息,後三則說念餘。

    又前九中,初四正說念息,後五别說覺寤瑜伽(屬念息内)。

    念息者,系念于息,以為所緣也。

    梵語安那般那,解者各異∶一謂安那為入,般那為出;一謂安那為出,般那為入。

    今考前者為舊說,後者為新說,因觀生死之象不同而成異說。

    前者謂胎生時息先入而後出,至于最後息出不入為死;後說恰與前反。

    緣此所見不同,念息入手之先後遂異。

    按諸學系∶北傳主入出息,南傳出入息。

    此經為北傳,而主張同于南傳者,以出化地末宗,對舊說有所厘正也(化地舊說與有部同主入出息)。

    頌雲‘出息入息念’,謂念出入息也;‘具滿谛思惟’者,謂圓滿修習也(思惟即修習)。

    雲何圓滿?謂具備‘數、随、止、觀、轉、淨’六相。

    從初數息以至完淨,有十六次第殊勝。

    配以四念住,從粗至細,各具四種次第∶初身次第,謂‘短、長、遍身、止身行’。

    二受次第,謂‘喜、樂、心行、止心行’。

    三心次第,謂‘心、令心喜、心攝持、心解脫’。

    四法次第,謂‘觀無常、斷、離、滅’。

    故頌雲‘從初竟通利’也。

    此詳見《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六。

    我國禅法,肇自安世高所譯《安般守意經》(安般即息,守意即念);至隋·天台有《六妙門》專著,大闡念息法門。

    然安世高之書難讀;天台之作寡據,十六次第猶不了了,其說難盡信矣。

    今欲研究止觀,唯有直探《婆沙》,其次當讀《解脫道論》也。

    由此圓滿修習所得之結果,則如頌雲‘是則照世間,如雲解月現,起止學思惟,坐卧不廢忘。

    ’(後二句原意謂身心合一修無間息也。

    )次下說念息之效有三∶‘比丘立是念’以下二頌說第一效。

    謂念息通四念住(于說十六次第中見之),并貫攝一切菩提分法,最後得涅槃界。

    ‘已有是諸念’以下二頌說第二效。

    謂念息可得有餘涅槃。

    ‘比丘悟意行’以下三頌說第三效。

    謂念息可得無餘涅槃。

    有餘無餘涅槃之得,不但由于念息,更須覺寤瑜伽,謂∶初夜後夜正勤行道,乃至中夜睡眠,仍系心于光明想。

    如是精進乃成覺寤瑜伽得盡諸漏。

    故小乘證果,最極七生;除北道部外(北方法藏部執定須七生),餘部亦有言三生證道者。

    其勇猛精劬,實堪取法,不得以小乘而輕視之也。

    最後三頌,說餘九念。

    以施攝天,故無念天;開寂為空無願無相,故無念寂。

    是即本經别說止觀之義也。

     考上座化地部,原以十遍處為勝方便,因遍處以地為首,故有化地之号。

    其後餘部如大衆末宗等,斥為颠倒執着(于非地亦作地想,故為颠倒)。

    故化地末系改說道支皆念住攝,及一切地與尋伺相應兩義,以提倡十随念。

    本經于十念中複特出念息方便,則益勝于前矣。

    今談止觀法門,于此念息方便,極應注意。

    願學者循此綱要,自窮義蘊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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