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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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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業品第四之三 從此大文第五,明得三律儀别。

    就中:一、明得處時同異,二、明有情支因,三、明得惡處中。

    此下第一,明得處時同異。

    論雲:此别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從彼得一,亦得餘二不?不爾。

    雲何?頌曰: 從一切二現 得欲界律儀 從根本恒時 得靜慮無漏 「從此大文第五,明得三律儀别。

    就中:一、明得處時同異,二、明有情支因,三、明得惡處中。

    此下第一,明得處時同異。

    論雲:此别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先說善的律儀,即别解脫戒、靜慮律儀與無漏律儀這三種律儀,「從彼得一,亦得餘二不?不爾。

    雲何」,得了一個,是不是也得其他兩個呢?就是說,從這個地方得别解脫戒,是不是也可以從這個地方得到靜慮律儀與無漏律儀呢?「不爾」,不是的。

    「雲何」,它們差别在哪裡? 「頌曰:從一切二現,得欲界律儀。

    從根本恒時,得靜慮無漏」,得别解脫戒有三個條件:從一切,從二,從現。

    第一是從一切,一切就是根本、加行、後得,都發别解脫律儀。

    第二,從二,一個是有情類,一個是非有情類,這兩類都發别解脫律儀。

    第三,從現。

    決定是現在世,過去、未來不能發别解脫律儀。

    而靜慮律儀跟無漏律儀,隻有從根本業道,加行、後得不生。

    「恒時」,通三世的。

     釋曰:上兩句,明得别解脫戒;下兩句,明得定、道戒。

     「釋曰:上兩句,明得别解脫戒;下兩句,明得定、道戒」,定共戒、道共戒都是定中的戒,所以兩個合起來說;别解脫戒是散心得的戒,從師受的戒,是另外一種類型。

     從一切二現,得欲界律儀者,一、從一切得欲律儀。

    二、從二得欲界律儀。

    三、從現得欲律儀。

     「從一切二現,得欲界律儀者」,「一切」是一個條件;第二,從二得欲界律儀;第三,從現得欲界律儀。

    從一切、從二、從現,是三個條件。

     從一切者,謂根本業道、加行、後起,此發罪處,名為一切。

    謂别解脫,離根本罪及加行、後起罪故,于一切發惡處,得别解脫戒。

     「從一切」,什麼叫一切?根本業道、加行、後起,這幾分都産生别解脫律儀,叫一切。

    不但是根本,從加行和後起也能發别解脫戒。

    「謂别解脫,離根本罪及加行、後起罪故」,别解脫戒,不但是根本業道要遮止,還遮止加行,遮止後起。

    「于一切發惡處,得别解脫戒」,一切發惡的,不管加行也好,根本也好,後起也好,都把它止住,這樣得到别解脫律儀。

     什麼叫根本、加行、後起呢?舉個例,假使殺豬,他正把刀往它的心上一刀刺下去,這個豬命斷了,這是根本罪,是根本業道。

    加行,殺豬的人這一天要準備殺豬,從早上起來,洗臉,拿刀,磨刀,拿繩子,把豬捆起,放在那個殺豬的凳子上,然後拿起刀,向它刺下去,沒有刺到命終,這些都是加行。

    後起,殺了之後,或者是割了肉去賣錢,或者割肉下來把毛拔掉,去洗幹淨煮了吃,吃的時候,還說味道好,還要請人家一起來吃。

    這些都是後起。

     别解脫戒,它不但根本要止,同時加行、後起也要止,所以說對于發惡的根本、發惡的加行、發惡的後起,這些地方都止住,都産生别解脫律儀,這叫一切。

     二、從二得者,二謂二類:一、有情類,性罪遮罪。

    性謂殺生等,遮謂女人同宿等。

    二、非情類,性罪遮罪。

    性謂盜外财,遮謂堀地等。

    今受善戒,能離性罪及與遮罪,故從二類發罪處,得别解脫戒。

     第二,「從二得」。

    什麼二?一個是有情,一個非情。

    别解脫戒,不但是從有情身上得别解脫律儀,非情裡邊也有。

     第一是有情類,有情類裡邊有性罪,有遮罪。

    有情的性罪,「謂殺生等」。

    殺生是殺有情。

    遮罪,「謂女人同宿」,跟女人在同一個房間過夜,這是遮罪。

    雖然不是性罪,沒有從根本犯,但是佛制止的。

    出家人不能跟女人同一個房間過夜。

    在一個房間過夜了,就說不清楚你到底是怎麼回事。

    人家說你這個出家人不規矩,怎麼跟女人在一個房間關一夜,幹什麼呢?不要說一夜,平時有女人在一起說話,也不能把門關起來說,這個要很注意。

     再一個,特别要強調一下,出家人的寮房,女人不能進去。

    有什麼要緊事情,到客堂來說,大殿前面的院子上說也可以。

    總之要在公共場所,大家公開地說,不要關起門偷偷地說。

    關了門在裡邊,人家說你幹什麼事情,你說不清楚。

    所以一律不準。

    跟女人同宿,或者跟女人一起走路,都不行的。

    出家人(男衆)如果要出去,不能單獨跟一個女人同走,至少要幾個出家人一起。

    走路也不能并排着走,要離開相當的距離。

    還有同乘一部車,這些都要注意。

    這是有情分上的遮罪。

     第二,「非情類」,從非情也能發别解脫戒的罪。

    什麼呢?偷盜。

    偷盜的是财,這不是有情,是性罪。

    掘地、壞鬼神村(砍樹)等遮罪,也屬于非情的事情。

    别解脫戒,在有情身上發戒,在非情身上也發戒,都有性罪、遮罪兩種。

     「今受善戒,能離性罪,及與遮罪,故從二類發罪處,得别解脫戒」,現在别解脫戒這個善戒,我們受的五戒、八戒,乃至比丘戒,能夠離開性罪、遮罪。

    所以說不管從有情也好,從非情也好,都能從發的地方制止不犯,叫别解脫戒。

     三、從現得者,論雲:謂從現世藴、處、界得,非從去來。

    謂此律儀,有情處轉,去來非是有情處故。

     第三,「從現得」。

    「論雲:謂從現世藴、處、界得,非從去來」,從現在的五藴、十二處、十八界得别解脫戒,不是從過去、未來的發戒。

     「謂此律儀,有情處轉,去來非是有情處故」,為什麼過去、未來不能發戒呢?因為這個别解脫戒,「轉」是生起來,從有情處轉。

    這個「有情處」有兩個意思,一個是有情,一個是有情處。

    有情處是現在的,過去、未來的不能叫有情處,所以說決定是現在世得别解脫戒。

     解雲:有情處者,一有情,二有情處。

    處有二種,一所依處,二所止處。

    以離邪婬,于守護有情邊發戒。

    若離殺生,于有情所依處發戒。

    若不堀地,于有情所止處發戒也。

     什麼叫有情處?「解雲:有情處者,一有情,二有情處」,這兩個東西合攏來叫有情處。

    「處有二種」,有情處又分兩個,一個是所依處,一個是所止處。

    所止處就是非情,所依處是有情。

    什麼叫有情、有情處呢?「以離邪婬,于守護有情邊發戒」,離邪婬,律藏的解釋,于守護的有情發戒。

    假使這個女子,她還沒有成家,父母守護她的。

    跟她犯了邪婬,對她的父母有罪;假使她已經成家,丈夫守護她的,跟她犯邪婬,是對她的丈夫有罪,這是從有情邊。

     假使殺生的話,「于有情所依處發戒」,有情所依處是什麼呢?就是他的身體,他的身體就是五根。

    把他殺掉之後,他的身體就壞掉了。

    「所依處發戒」,你持了不殺戒,絶對不侵犯、不殺害這個有情,就在有情所依處産生别解脫戒的功能。

     「若不堀地,于有情所止處」,有情所止的地方,就是器世間。

    有情所依的是它的根身;有情所止的,是他生活的地方,那就是外界。

    這個不掘地,是從有情所止處這個地方發了願,就從這個地方産生别解脫的功能。

     所以說别解脫戒對有情、有情依處、有情止處都起了一個作用。

    所以這個不受戒跟受戒兩個性質完全不同。

    不受戒你不做壞事,并沒有對有情、有情所依處、有情所止處起發戒的作用,沒有保證不來侵犯他,不殺害他,隻不過沒有那個機緣殺他。

    所以說持戒之後,對一切有情、有情處都起一個特别的功能,絶對不殺害他、不偷盜他東西等等,這個作用就大了。

    所以别解脫受了之後,跟不受的人不犯五條戒,兩者的功德不可同日而語。

    有些人認為,「持戒很麻煩,犯了有戒罪,倒不如我既不持戒,又不犯戒」,好像很高明。

    并不高明,你沒有犯五條壞事,僅僅不犯就完了,戒的功德一點也沒有。

     從根本恒時,得靜慮無漏者:一、從根本得靜慮無漏戒;二、從恒時得靜慮無漏戒。

     靜慮律儀跟道共戒是怎麼得的呢?「一、從根本得靜慮無漏戒」,不是一切。

    根本業道的時候,得靜慮律儀,加行、後起不發。

    定共戒、道共戒都是從根本上得。

    「二、從恒時得」,從時間上來說,通三世,别解脫戒隻有現在世的。

    所以說「從恒時得靜慮無漏戒」。

     從根本者,謂從根本業道處,得定、道律儀。

    此二律儀,于定位中,唯有根本。

    定前定後,無此戒故,故無加行、後起位也。

    由定、道戒唯根本故,故得戒時,唯于根本起惡處得。

    别解脫戒,加行、後起,皆容有故,故于三處,皆發得戒。

    論雲:若得靜慮、無漏律儀,應知但從根本業道。

    尚不從彼加行、後起,況從遮罪。

    已上論文。

     「從根本者,謂從根本業道處,得定、道律儀」,定、道律儀,從根本地方得,不從加行,不從後起,什麼原因? 「此二律儀,于定位中,唯有根本,定前定後無此戒故」,靜慮的戒、道共戒,決定是得了定之後纔起來的,這是随心轉戒。

    定心起,它們也起,一入定就是根本;定心沒有了,它們也沒有了。

    「故無加行、後起位也」,所以沒有加行、後起。

     定共戒、道共戒是能起的律儀,能治一切惡的律儀。

    這個定共戒、道共戒,本身是根本的,所對治的惡也隻能是根本的,加行、後起不對治。

    所以說,「故得戒時,唯于根本起惡處得」,得到定共戒、道共戒的時候,也是從對治的惡的根本方面得到,而與它的加行、後起不相幹。

    能治的律儀是根本的,所治的惡處也是根本的、起戒的地方。

     别解脫戒不一樣,「加行、後起,皆容有故」,因為别解脫戒是散心,它可以有加行,可以有後起,所以在加行、後起、根本三個方面都得戒。

    加行不做,也是别解脫戒的範圍;後起不做,也是别解脫戒的範圍;根本不做,當然更是别解脫戒的範圍。

    所以加行、後起、根本,三個都發别解脫戒,而定共律儀、道共律儀,隻得根本的,這個有不同。

     「論雲:若得靜慮、無漏律儀,應知但從根本業道。

    尚不從彼加行後起,況從遮罪」,這是總結的話,引《俱舍論》的原文。

    假使你得到定共戒、道共戒,這是從根本業道裡邊發戒的,它尚且不從性罪的加行、後起處發戒,何況遮罪呢?遮罪是佛制纔有的罪,定共戒、道共戒不是佛制的,是從性罪上說,而且是根本的,所以沒有遮罪,這個跟别解脫戒不一樣。

     第二從恒時得者恒謂三世也,謂從三世,發定、道戒。

    由定道戒,與心俱轉,謂戒俱心能緣三世,故心俱戒亦防三世。

     第二個,從恒時得,從三世,不限于現在。

    别解脫戒從現在世得。

    「謂從三世,發定、道戒」,定道戒通三世,「由定道戒,與心俱轉」,心随轉,「謂戒俱心能緣三世,故心俱戒亦防三世」,跟定共戒、道共戒同時生起的心(定心),能夠緣三世;反過來,跟定心同時生起的定共、道共戒,也能對三世起作用,「防三世」,對三世都可以防止不起罪、不做罪,三世裡邊都有作用。

     這句話,世親菩薩後來有一個補充。

    過去的、現在的已經起來了,用不着防了,真正防止,就是防未來。

    所以說定共戒、道共戒雖然是防三世,但過去已經起過,用不着防;現在也已經産生了作用,也用不着防,從真正具體作用上來說,真正要防的就是未來,未來不讓它生出來。

     戒體的心能緣三世,跟心同時生起的戒也能防三世。

     由上差别,應作四句。

    論雲:第一句者,謂從現世,加行後起及諸遮罪。

    以現世故,得别解脫戒。

    加行等故,不得定道戒也。

    第二句者,謂從去來根本業道。

    由根本故,得定道戒。

    由去來故,不得别解脫戒也。

    第三句者,謂從現世根本業道。

    以現世故,得别解脫戒。

    是根本故,得定道戒也。

    第四句者,謂從去來加行後起。

    由去來故,無别解脫戒。

    加行等故,無定道戒也。

     「由上差别,應作四句」,把定共戒、道共戒跟别解脫戒的差别做四料簡,使你對前面的差别更深入、更明白,界限分明。

     「應作四句。

    論雲:第一句者,謂從現世,加行後起及諸遮罪」,根據前面的差别,自己可以列出來。

    第一句,隻得别解脫戒,不得定共、道共律儀。

    「從現世,加行後起及諸遮罪」,這個裡邊,從現在世,三種戒都可以有;但加行、後起、遮罪,這個隻能是别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沒有。

     第二句,隻得定共、道共戒,不得别解脫戒。

    「謂從去來根本業道」,從過去、未來得戒,又從根本業道得戒。

    别解脫戒隻從現在世得戒,過去、未來不通。

    過去、未來,又是根本業道得戒的,那隻有定共戒、道共戒。

     第三句,既得别解脫戒,也得定共、道共戒。

    從現在世,又是根本業道,别解脫戒、定共、道共戒都可以。

    「以現世故,得别解脫戒」,是根本故,也可以起定共、道共戒。

     第四句,既不得别解脫戒,又不得定共、道共戒。

    「謂從去來加行後起」,過去、未來的加行、後起,中間略掉一個遮罪,從這地方起的,既不是别解脫戒,也不是定共戒、道共戒。

    謂「由去來故」,因為過去、未來的緣故,沒有别解脫戒;加行、後起、遮罪,那又沒有定共戒、道共戒,所以兩個都不是。

     又論雲:非于正得善律儀時,可定有現世惡業道等,是故應言從現處得,理實應言防護未來,定不應言防護過現。

     世親菩薩把它們的差别講完之後,發表自己的意見。

     「論雲」,《俱舍論》裡說,「非于正得善律儀時,可定有現世惡業道等」,正在得到善律儀的時候,得了五戒、十戒、比丘戒的時候,不可能做那些惡業道。

    因為在得善律儀的時候,不可能有惡業道,做了惡業道就得不到善律儀。

    所以不會在得戒的現在世造惡業道,「等」,等是加行、後起、遮罪等等。

    所以說,這兩個是矛盾的,那麼這應當怎麼說呢?「是故應言從現處得」,「從現」應該說「從現處」,加一個「處」字,那個毛病就沒有了。

     解雲:此文是論主彈前第三第一句。

    謂正得善戒,豈有現世惡業道等。

    等取第一句中,加行、後起及遮罪也。

    彈已正言,是故應言從現處得。

    此意者,第一第三句應加處字,義即無妨。

    謂現在雖無業道等體,而有發業等處,故于業道等處發戒,義無妨也。

    若論發戒,有通三世,論其防罪,理應未來,遮不起故。

    過去已滅,現在已生,不可防也。

     「解雲:此文是論主彈前第三第一句」,前面第三第一句,他說有點毛病,應該要糾正一下。

    「謂正得善戒,豈有現世惡業道等」,你在得善戒的時候,不可能有惡業道。

    「等取第一句中,加行、後起及遮罪也。

    彈已正言」,指出他的錯誤以後,那該怎麼糾正呢? 「是故應言從現處得。

    此意者」,這個意思是什麼呢?第一、第三句裡邊,應該加一個處字,這個道理就對了。

    他說現在雖然是無業道等起,業道本身是沒有,但是可以發業的處還是有的,「故于業道等處發戒,義無妨也」,所以說從現處得,這個話沒有毛病,世親菩薩認為要加一個「處」。

    這個問題大家回去還要慢慢地思考。

     「若論發戒,有通三世,論其防罪,理應未來,遮不起故」,發戒,定共戒、道共戒,對三世都發戒,過去的——法後得,現在的——法俱得,未來的——法前得,三世都可以發戒。

    但對防罪來說,前面說要防三世,這個話有毛病。

    你過去、現在的罪是不能防的,隻能防止未來的不犯。

    所以說發戒可以通三世,防罪隻能說防未來。

    你說防三世的罪,這個話又有毛病。

     所以說,「論其防罪,理應未來,遮不起故」,對未來的罪,遮止它不起。

    「過去已滅,現在已生,不可防也」,過去的滅都滅掉了,現在的也已經生出來了,你防什麼呢?已沒什麼好防的。

    所以說,它這裡前面的一句話,「故心俱戒,亦防三世」,這個防,他說有問題。

    隻能防未來,不能防三世。

    而發戒可以通三世。

     這裡,世親菩薩指出兩點,一個是發戒地方,在善律儀的時候,不可能有惡業道等,在惡業道處是可以的。

    另外一個,這個心俱戒,就是定共戒、道共戒,防三世罪有語病,應當說防未來,而發戒是通三世。

     從此第二,明有情支因者,論雲:諸有獲得律儀不律儀,從一切有情支因有異不?此定有異。

    異相雲何?頌曰: 律從諸有情 支因說不定 不律從一切 有情支非因 「從此第二,明有情支因者」,「支」是七支,「因」是受戒的心。

    這些有不同的地方。

     「論雲:諸有獲得律儀不律儀,從一切有情支因有異不」,那些得到律儀戒、不律儀戒的人,從一切有情,他的支、他的因,有沒有差别?支,七支,或者是四支;他的因,發的心,上、中、下,有沒有差别? 「此定有異」,回答,這個決定有異的。

    「異相雲何」,不同在哪裡? 「頌曰:律從諸有情,支因說不定。

    不律從一切,有情支非因」,律儀是從一切有情發戒,它的支、因,不一定。

    不律儀也從一切有情發戒,但是非一切因。

    假使以上品心得了惡戒,以後做了什麼壞事,上品、中品、下品,還是上品惡戒。

    如果以下品心發的惡戒,後來用上品的心做壞事,成就一個上品的處中無表,上品的業道是有的,但是這個惡戒還是原來的下品,這個不改的。

    所以說它的因不是一切的,哪個心得的不律儀,哪個心得到的,就是哪一品的。

     釋曰:律從諸有情者,從一切有情發律儀故。

    以于一切有情住善意樂,方發律儀,異則不然,以惡意樂不全息故。

     「釋曰:律從諸有情者,從一切有情發律儀故」,從一切有情發律儀。

    持戒是以一切有情為對象的。

    不殺生就是一切有情都不殺,不能說某些人殺,某些人不殺。

    經常聽到有些人說,「對什麼什麼人我都可以好,而這個人是怨家,我不能夠對他持戒,不能夠對他發菩提心」,這樣,根本不發戒,也不能發菩提心。

    盡法界的有情,隻要一個不包進去,菩提心就起不來。

    菩提心是不能簡别一個的,持戒也一樣的,你說别的有情我都不殺,隻有這個人非殺不可,那是不行的。

    「以于一切有情住善意樂,方發律儀,異則不然」,對一切有情起好的意樂心,沒有例外的,這個纔生律儀,律儀有功德的原因也在這裡。

     一般人的不殺,是沒有看到恨的東西,這一天你沒有殺,也沒有做其他壞事,好像你也持了五戒,實際上,這與持戒不一樣。

    受戒是有善的意樂心,對一切有情發誓,絶對不傷害他們;不受戒就根本沒有發誓,當碰到惡的、你恨的,你還會殺它,現在不過是沒有那個緣,沒有殺而已,兩個是差得很遠的。

    所以說對一切有情住了善的意樂心,不去侵犯他,不去偷他的,不去搶他的,那麼纔發律儀。

    隻要還有一點例外,不是于一切有情住善意樂的話,就不發律儀。

    「以惡意樂不全息故」,你不是對一切有情起善的意樂,還有一個例外,那你惡的心沒有全部息下去,這樣律儀就不能産生了。

    所以律儀的對象決定是一切有情。

     支因說不定者,支謂七支,因謂受戒心。

    支不定者,有從一切支得,謂苾刍戒;有從四支得,謂勤策等戒。

    因不定者,謂下、中、上心不俱起故。

    或有住戒非一切因,謂或下心、或中、或上,受近住、近事、勤策戒。

    或有住戒由一切因,謂以下心受近事戒,後起中心受勤策戒,後起上心受苾刍戒,具此三心,名一切因。

     「支因說不定」,但是支、因不一定,支是七支,身口七支,因是受戒的心。

     「支不定者」,律儀的支不同,「從一切支得」,如比丘戒,把身三、口四一切犯的東西都止掉了,一切支得。

    有的從四支得,勤策、近事,這些戒略一點,沒有開得那麼廣,隻說了四支,身三、口一,即殺、盜、婬、妄,所以說支不定。

     「因不定者,謂下、中、上心不俱起故」,起了下品的心,不會起中品的;起了上品的心,不會起下品的。

    這三個心不會一次起來。

     「或有住戒非一切因,謂或下心、或中、或上,受近住、近事、勤策戒」,一個人前後分别受了近住戒、近事戒、勤策戒,如果受每一種戒的時候都是以下心,那住戒就是非一切因,或者全部是以中品心,或者全部以上品心,住戒都是非一切因。

     「或有住戒由一切因,謂以下心受近事戒,後起中心受勤策戒,後起上心受苾刍戒,具此三心,名一切因」,另一種情況,比如以下品的心受近事戒,以中品的心受勤策戒,以上品的心受比丘戒,這就有了一切因。

    他身上有近事戒,有勤策戒,又有比丘戒,下品的、中品的、上品的都有,這就是一切因。

    但是一切因,也是分開的,某個戒是上品,某個戒下品,隻不過他身上同時具足這三品。

    「具此三心,名一切因」,當一個比丘身上,這三個因都有,叫一切因。

     論雲:若人不作五種定限,方可受得别解脫戒,謂有情、支、處、時、緣定。

     「論雲:若人不作五種定限,方可受得别解脫戒」,前面說的要對一切有情,這是一個條件,你要得到别解脫戒,不能有五個定限,如果有,就得不到别解脫戒。

    哪五種定限呢?「謂有情、支、處、時、緣」。

     〖表四&ndash九:五種定限〗 有情定者,念我唯于某類有情,當離殺等。

     什麼叫有情的定限呢?「念我唯于某類有情,當離殺等」,有情裡邊起定限,有一些有情我是不殺的,但是某些有情要殺的。

    某些外道,他們的戒條說人是不能殺的,但是有些動物是上帝造給他們吃的,可以殺。

    某一些可以殺,某一些不能殺,這個有定限,這樣不發律儀。

     所以說,盡管外道有很多的善事,但不發律儀。

    要發律儀,決定是遍一切有情,什麼都不殺。

    有的人說,我不殺牛馬這些,它們是給人做事情的,但是豬要殺,豬又不做事情,一天到晚吃了睡,不殺它殺哪個?你有這個定限就不行。

    也有的人說,養的家禽我不殺,林子裡的野獸要殺的,這也不對。

    有的說大的野獸不殺,小的蟲蟲沒有關系,這個也不對。

    反正殺戒,是一切有情都不殺,纔能發律儀。

    如果有定限,某些要殺,某些不殺,那就不發律儀。

     言支定者,念我唯于某律儀支,能持不犯。

     第二,支不能有定限。

    什麼叫支定限,他說「我唯于某律儀支,能持不犯」,比如說受戒,「這幾條,我是可以不犯的,還有兩條不行,我非犯不可」,這個不發戒。

    除了近事戒,可以暫時學幾條,其他的比丘戒、近住戒、沙彌戒等等,你說我受三條,不受幾條,那個不行,必須要全部受。

    如果你開始的心就這麼說,你說比丘戒裡二百五十條,隻能受二百條,另外五十條不持的,這樣不發戒。

    這是支分不能有定限。

     《百喻經》裡有個公案,有一個牧牛的人,他有二百五十條牛,去放牛的時候,有一頭牛被老虎吃了,他說我本來二百五十條是完整的,現在這頭牛死了,不全了,就把牛趕到一個地方全部殺掉了。

    這個是比喻,二百五十條戒,你犯了一條,可以忏悔,還有二百四十九條還在的。

    你說犯了一條,反正破戒了,算了算了,全部不要了,一下子破完了。

    這個你不是很愚癡嗎? 那麼這裡說,你某些戒能持,隻要說一條不能持,這就不行。

    有些人經常會說這個話,他自以為很聰明、很有見解,好像也很老實,他說這些戒我都能持,就是這一條我不能持。

    這樣,不發律儀,哪怕二百五十條戒,你受二百四十九,一條不受,不發律儀。

    這是支分的問題。

     言處定者,念我唯于某類方域,當離殺等。

     還有處定,「念我唯于其類方域,當離殺等」,處所定,他說:「在某些地方,我可以不殺的,離開了這些地方,要殺的。

    」比如說在城市裡我不殺的,跑在山裡邊,那些野生的動物我要殺的;或者是自己國家的人不殺,其他國家的人,我要殺的等等,這些都不能,處所不能定限。

     言時定者,念我唯于某日月等時,能離殺等。

     時定,「念我唯于某日月等時,能離殺等」,比如說,佛的聖誕日,或者是他自己認為什麼好的日子,這些時候,他可以不殺,那麼其他的時候,他要殺的。

    這一類有時間條件的也不行,不能發律儀。

     言緣定者,念我唯除鬥戰等緣,能離殺等。

     「言緣定者,念我唯除鬥戰等緣,能離殺等」,緣就是因緣。

    在某些因緣下可以不殺,但是某些因緣來了就要殺,這個也不行。

    舉個例,平時都可以不殺,打起仗來非殺不可。

    這樣子也不能發戒。

     若作五種定限受者,不得律儀,但得律儀相似妙行。

     所以時間定,緣定,地方定,這些情況都不能發戒。

    所以,「若作五種定限受者,不得律儀」,你受戒的時候,心裡邊有這些那些定限的,有一種分别的,不發律儀的。

    所以受戒的時候,應沒有條件地把每一條戒持到底。

    假使你心裡有一個條件,不發戒,這個受戒的時候要注意。

     你們有些要受比丘戒的,受的時候千萬記住,第一發心要上品,發菩提心,度衆生,要住持正法。

    如果你發一個心,就是自己出離,這個太小了,自了漢的心,這是小乘心。

    還有,不要有定限,這五個定限都不能有,随便有一個定限,那就不得律儀,不發戒。

    所以說得戒很不容易,戒師不殊勝、不如法,就不得戒。

    你的問答羯磨詞錯了,不得戒。

    自己心裡沒有正念作意,聽不清楚,不得戒。

    各式各樣條件很多,有五種定限也不得戒。

    不得戒,但好事還是做了一些,一點都沒有好處嗎?也不是。

    「但得律儀相似妙行」,跟律儀相近的妙行還是有。

     這是律儀戒,它是從一切有情發戒,它的支分,就是七支、四支不一定,因也不一定。

     不律從一切,有情支非因者,謂不律儀,從一切有情得,心拟遍殺諸有情故。

    從一切支得,謂不律儀,具一切支,身三口四,皆造惡故。

    非因者,非一切因,下品等心,不俱起故。

     不律儀就是惡戒,從一切有情支非因,不律儀,也對一切有情得。

    「心拟遍殺諸有情故」,第一是對一切有情來說,都是起這個惡律儀,他要殺的話,一切有情沒有揀擇的,都可以殺。

     「從一切支得」,不律儀沒有支分差别的,凡是身三口四,他都會造惡。

     「非因者,非一切因,下品等心,不俱起故」,它不會是一切因的,因為上品的心起了,下品、中品都不會起,起了下品的,也不會起中品、上品,所以說因不是一切的,「下品等心,不俱起故」。

     問:如屠羊等不律儀人,于一生中,不與不取;于己妻妾,住知足心;啞不能言,無語四過。

    如何于彼具一切支? 「問:如屠羊等不律儀人」,這個不律儀舉個例子,先舉個殺羊的。

    「于一生中,不與不取」,這是經部跟有部一大辯論。

    這裡他取了一部分,在《俱舍論》裡邊還有很多。

    現在舉個例問難,你說惡律儀是一切有情都要殺的,七支都全的,那假使一個殺羊的人,他是有不律儀的,你說他是一切支,對一切有情都有惡心的,他一生中卻是「不與不取」,不偷東西的,這很可能的。

    殺羊的人,卻不偷東西,這是有的。

    「于己妻妾,住知足心」,對自己的妻子,他也知足,沒有去外邊搞邪婬。

    「啞不能言」,你說他會有口四惡,诳語、惡口等等,而他是啞巴,既不能罵人,又不能打诳語等,身語七支當中,他隻有一個殺羊,其他的幾支都沒有犯,「如何于彼具一切支」,怎麼說一切支呢? 答:彼遍損善阿世耶故阿世耶,此雲意樂也。

    雖啞不言,以手指揮,而身表語所欲說義,故得具支。

    若不要期盡壽,及不具支,兼不遍有情者,但得處中惡,不名不律儀。

     「答」,看有部怎麼答。

    「彼遍損善阿世耶故」,他善的意樂心已經損壞了。

    「雖啞不言,以手指揮,而身表語所欲說義,故得具支」,他雖然是啞巴不說話,他手可以打手勢,他的身體做的事情,都可以表示他的語,身體也可以代表說話的意思,這樣口四惡還是算做的,所以說還是具支。

     「若不要期盡壽,及不具支,兼不遍有情者,但得處中惡,不名不律儀」,照經部你這麼說,如果他不是要期盡形壽殺羊的(要期即自己發願),或者不具支的,殺是要做的,盜婬诳語是不做的,「兼不遍有情」,不是殺一切有情,那麼這個情況,不叫不律儀,隻能叫處中的惡的律儀。

    因為不律儀決定是要對一切有情都起惡的意樂心,也一切支都具足,而且要盡形壽幹的。

     這裡邊,經部、有部辯論很多129,有一些很有意思。

    看起來,世親菩薩是偏重于經部的。

    他這麼說的,如果不律儀的人,殺心遍一切有情,但那些殺羊的人,他對自己的妻子、兒女、父母不會殺,有些惡律儀的人,乃至于緻命因緣,他還不會殺他的孩子、妻子,怎麼說他遍一切有情都起那個惡律儀,都有殺心呢? 有部怎麼答呢?他說,「由彼至親,若為羊等,于彼也有損害心」,這個話是現世,假使下一輩子,他的孩子或者是妻子做了羊,他一樣殺。

    所以說,現世雖然是不殺,下輩子還是會殺,這是有部的說法。

     但是經部又反問,「彼至親現非羊等,如何于彼可有害心」,現在你明明知道他是你的至親,他又不是羊,你怎麼好說對他有害心呢?你說他将來作了羊有害心,現在他不是羊,有什麼害心?律儀是遍行都不殺,你說惡律儀,遍一切有情都要殺,把他的獨生子都包在裡邊,這是有問題的。

    他說變個羊之後,同樣殺,但是他現世不是羊,你殺不殺呢? 這裡邊辯論很多,總的來說,世親菩薩傾向于經部。

    下邊我們不再舉那麼多了,你們自己要歡喜看的,可以去圖書館裡借《俱舍論》,其他的書暫時不要借。

    這裡提一下,海公上師為什麼得大成就?他到中國藏地去親近祖師,主要學的,教理方面《現觀莊嚴論》是重點,得了這個,一通百通,其他都能夠旁通。

    他學《現觀》學了好多年,大概六、七年之久。

    第一次進藏是學《現觀》為主的,先學教理。

    海公上師過去是做軍官的,四川劉湘、劉文輝那些大軍閥都是他的同僚,所以他去的時候帶了很多綢緞、金銀、供品,同時也帶了一部藏經進藏。

    到了康薩仁波切那裡之後,按一般想法,他以為要學法當然是參考書越多越好,一部藏經全部帶去了。

    結果到祖師那裡,跟他學《現觀》。

    祖師說參考書兩本夠了,《小品般若》《摩诃般若》兩本拿出來,其餘的鎖起來。

    如果東看西看的,反而把真要學的耽擱了,這是學習的方法,我們也這樣做。

     不要說我們小氣,圖書館封起來。

    與《俱舍》有關的書,你盡管去借。

    沒有關系的,希望你們暫時不要看。

    因為你正在學《俱舍》,就像打鐵,這塊鐵燒紅了,你不去打,另外拿一塊冷鐵去打,氣力費了很多,冷鐵又打不成一個器,而這塊熱鐵卻冷掉了,可惜了。

    所以學法要專,有一定的道理。

    世間上的學問也是,大學裡的分科就分得很細、很專。

    我們學佛法,當然也要有重點,一門深入,然後一通百通。

     依經部宗,随所期限,支具不具,于諸有情,遍與不遍,皆得不律儀。

    近事戒亦然,随受多少,皆得戒也。

    唯除八戒,以時促故,要須具支,及遍有情,方發戒也。

     「依經部宗,随所期限,支具不具,于諸有情,遍與不遍,皆得不律儀」,經部的說法,不管你是不是盡形壽,也不管七支具不具足,一切有情是不是全部要殺,都可以得不律儀,他認為有部說得太絶對化了,裡邊有矛盾。

    你說一切有情都殺的纔叫不律儀,那麼你孩子殺不殺?你說孩子下一輩子做了羊要殺,那他不做羊呢?他現在不是羊,你殺不殺呢?你說一切有情都要殺的話,那就包括你的孩子也在裡邊了。

    所以說,經部的看法是要比較寬一點,他說不管是不是盡形壽,七支具不具,有情遍不遍,都可以發不律儀。

     「近事戒亦然,随受多少,皆得戒也」,從善的來說,居士戒同樣,你能受多少,都發近事戒,這是經部的主張。

    有部說近事戒,一受三歸,體都全了,并不是受一條兩條的。

    經部說不管你受一條、兩條、三條、五條都能發戒。

    這是一個體系的,講律儀如此,講不律儀也是如此。

    近事戒跟不律儀同樣,都可以遍不遍,支分也可以一條、兩條,這是經部的主張。

     「唯除八戒」,八戒卻不行。

    為什麼?「以時促故,要須具支,及遍有情,方發戒也」,八關齋戒,隻有一天一夜,不能說可以不具支、可以不遍有情,一天一夜的學習,那就是要完整,這樣子纔發戒。

     不律儀者,謂諸屠羊、屠鷄、屠豬、捕鳥、捕魚、獵獸、劫盜、魁脍、典獄、縛龍、煮狗、罝弶、惡王、典刑、罰人、聽察、斷罪等人。

    言縛龍者,謂以咒術,系縛龍蛇,戲樂求物,以自存活。

    煮狗者,西國惡旃陀羅人,呼為煮狗;或可煮狗以充所食。

    聽察者,謂禦史等。

    斷罪者,謂大理等。

     「不律儀者」,什麼叫不律儀?這裡再仔細講一下。

    「謂諸屠羊、屠鷄、屠豬、捕鳥、捕魚、獵獸、劫盜、魁脍、典獄、縛龍、煮狗、罝弶、惡王、典刑、罰人、聽察、斷罪等人」,這些都是惡律儀。

    殺豬、殺羊、殺鷄、殺狗的,大家都知道是不好的。

    捕魚、捕鳥、打獵的,這也是不好的職業。

    還有犯法的,劫盜、強盜。

    魁脍,劊子手,是殺人的。

    典獄,典獄官,要關人的。

    「言縛龍者,謂以咒術,系縛龍蛇,戲樂求物,以自存活」。

    縛龍,有些古印度人用咒把蛇、龍啊,抓起來,并能使喚它們,做各式各樣的表演來取錢活命的。

     「煮狗者,西國惡旃陀羅人」,還有煮狗130,在印度是罵人的話,是指最下賤的那些人,「或可煮狗以充所食」,或者他自己煮狗來吃。

    古印度四個階級,最低的低賤到什麼程度呢?如果其他的三個階層的人在走路,你踩了他們的影子,就可以把你殺死,這個以前是很可怕的。

     據說以前印度四個階級等級很森嚴。

    甘地在印度鬧革命的時候,他主張平等,他主張一切有情都可以去教堂裡邊、寺院裡邊,而婆羅門主教卻禁止旃陀羅進他的廟,這樣子僵持不息,甘地就絶食,不吃東西。

    甘地是一個不抵抗主義者,主張一切都由和平方式解決,他不用暴力的。

    因為這件事情僵持不下,他就不吃飯,因為他是一個領袖,整個印度就震動了。

    這個壓力很大,婆羅門主教也感到壓力很大,他也來個不吃飯,兩個一起不吃飯。

    因為甘地是經常不吃飯,政治上有什麼事情解決不了,他就不吃飯,一天不吃飯,兩天不吃飯,一個星期,整個印度都鬧起來了。

    那個時候印度是英國人管的,英國人隻好讓步。

    甘地絶食這個本事已經練得很好了,那個婆羅門主教卻不行了,甘地可以三個星期不吃飯,他一個星期就死掉了。

    結果,後來就開放了。

    婆羅門教堂,一切等級的人都能進去。

    這是以前的一個事情。

     這裡「聽察」是什麼呢?「謂禦史等」。

    「斷罪」,是「大理」等。

    這些都是判刑的官。

    這些判罪的官也屬于不好的職業,有惡律儀的。

    一般認為做法官之類,好像是很了不得,在佛教看起來卻是不律儀的。

    還有惡王,惡王就是殘酷的、非法治國的王,像以前秦始皇那類,都是屬于不律儀的範圍。

    這一類人,他身上都有不律儀、惡戒。

     從此第三,明得惡處中。

    論雲:已說從彼得不律儀。

    得不律儀及餘無表,雲何方便?未說當說餘無表者,謂處中也。

    頌曰: 諸得不律儀 由作及誓受 得所餘無表 由田受重行 〖表四&ndash一0:得不律儀〗 釋曰:上兩句,得惡戒方便;下兩句,得處中方便。

    得不律儀,由二種因:一者由作,二者由誓受。

     「從此第三,明得惡處中」,惡律儀跟處中無表如何得?「論雲:已說從彼得不律儀,得不律儀及餘無表,雲何方便?未說當說」,前面已經順便說了一些,得不律儀的支、因以及和有情的關系,現在要說怎麼得不律儀和處中無表。

     「頌曰:諸得不律儀,由作及誓受,得所餘無表,由田受重行」,得不律儀,「由作」,或者「誓受」。

    得處中無表,「由田受重行」,田,對方福田是重的,或者「受」,自己起的誓願是重的,都可以發處中無表。

     「釋曰:上兩句,得惡戒方便」,上兩句是得惡戒的方便,下兩句得處中無表的方便。

    「得不律儀,由二種因:一者由作,二者由誓受」,一個由作,一個是由誓受。

     由作者,謂彼生在不律儀家,初作殺等,起加行時,便發惡戒。

    謂生屠家,少小見殺,起誓心輕,不發惡戒,要作殺等,得不律儀。

     怎麼叫「由作」呢?「謂彼生在不律儀家,初作殺等,起加行時,便發惡戒」,生在不律儀家庭(世間的那些職業),開始操作那個職業,纔起加行的時候,惡戒就起了。

    具體說,「謂生屠家」,假使生在殺豬殺羊的家裡,「少小見殺,起誓心輕,不發惡戒」,年紀小的時候,看他父母在殺,這個時候,他沒有發很重的誓心,這個時候不發惡戒,等到他長大一點了,他要繼承他父母的工作,操這個職業,親手要去殺、一開始加行的時候,惡律儀就生起來了。

    這是由作而生起,隻要起加行,就産生不律儀。

     二、由誓者,謂生餘家,為活命故,懷殺害心,便發誓言:我從今日,乃至命終,謂我當作如是事業養活自身。

    起誓心時,便發惡戒。

    謂生餘家,少小已來,未曾見殺,誓心必重,故發惡戒。

     第二個「由誓」,要發誓。

    「謂生餘家,為活命故,懷殺害心,便發誓言:我從今日,乃至命終,謂我當作如是事業養活自身。

    起誓心時,便發惡戒」,這不是生在那些惡律儀家庭,生在其他人家的,但是他為了自己的活命,要做殺害的事情,比如殺豬殺羊等,他發一個誓願,從現在開始,乃至命終,這一輩子都是靠這個職業來謀生。

    當他發願的時候,惡戒就起了。

    具體說,他生在「餘家」,不是那些不律儀家。

    「少小已來,未曾見殺」,從小沒有見過殺,因為從來沒有見過殺,這次要殺了,那要起極大的殷重心纔能做得起來,輕輕的心是做不起的,所以說他一發誓,決定要殺的時候,這個誓心決定重,那個時候就發惡戒,隻要發個誓心就起惡戒。

    不一定要開始殺,在殺之前發了誓願,惡戒就起,跟前面不一樣。

    前面生在不律儀家庭,看殺看慣了,「起誓心輕」,這個力量很輕,所以要做的時候纔起惡戒。

     所以惡戒總有兩種,一個是親自作的時候生惡戒,一個是發了誓言的時候起惡戒。

     得所餘無表者,餘謂餘處中無表也。

    由田受重行者,得處中因也。

    一者由田,謂于如是諸福田所,施園林等,彼施無表,初施便生。

    二者由受,謂自誓言,若未禮佛,不先食等,于其齋日,誓常施食,但起誓心,便發無表。

    三者由作,謂起如是殷重作意,行善行惡,便發無表。

    由此三因,得餘無表。

     〖表四&ndash一一:得處中無表〗 「得所餘無表者,餘謂餘處中無表也」,得處中無表,由什麼原因,什麼方便?「由田受重行」。

     第一由田,「謂于如是諸福田所,施園林等,彼施無表,初施便生」,這個田,福田是說父母,或者是三寶,這是培福的地方,你隻要對這樣的境,布施園林、供養其他東西,因為對方的田殊勝,一開始布施供養的時候,就有處中無表産生。

     第二由受,自己發誓。

    舉個喻,「謂自誓言:若未禮佛,不先食等」,早上起來,不拜佛是不吃早飯的;或者有這個誓言,「于其齋日」,在齋日,六齋、八齋,「誓常施食」,在這一天要去街上布施飲食的,隻要誓心一起,這無表就起了。

     第三由作,「謂起如是殷重作意,行善行惡,便發無表」,他自己起一個殷重的心,一定要做這個好事,或者做那個壞事,這個時候,「殷重作意」,起無表色。

    因為無表色的起,決定要力量比較大的,一個是對方的田重,一個是自己發誓言,一個是自己起的作意重,這就可以産生無表。

     「由此三因,得餘無表」,由田、受、作,這三個都是重的,可以産生處中無表色。

     此下大文第四,明舍差别。

    就中:一、舍别解脫,二、舍定道戒,三、舍不律儀,四、舍處中,五、舍諸非色。

     「此下大文第四,明舍差别」,第一個,别解脫戒如何舍?第二個,定、道戒如何舍?第三個,舍不律儀如何舍?第四個,處中無表如何舍?最後一個,舍諸非色。

     此下第一,明舍别解脫。

    論雲:如是已說得律儀等。

    舍律儀等,未說當說。

    且初,雲何舍别解脫戒?頌曰: 舍别解調伏 由故舍命終 及二形俱生 斷善根夜盡 有說由犯重 餘說由法滅 迦濕彌羅說 犯二如負财 〖表四&ndash一二:舍戒因緣〗 「此下第一,明舍别解脫。

    論雲:如是已說得律儀等」,别解脫律儀、定共律儀、道共律儀、不律儀跟處中無表,得的方便講完了,下邊講如何舍。

    「舍律儀等,未說當說」,如何舍律儀等?「等」,就是不律儀之類的。

    「且初」,先說别解脫,「雲何舍别解脫戒」。

     「頌曰:舍别解調伏,由故舍命終,及二形俱生,斷善根夜盡。

    有說由犯重,餘說由法滅,迦濕彌羅說,犯二如負财」,這是舍别解脫的一些條件。

     第一,故舍,蓄意要舍,自己安心舍的。

    第二,命終舍戒,因為别解脫戒是盡形壽的,命完了,戒也沒有了。

    第三,二形俱生。

    假使他的根有變化,成了二形人,這個戒也沒有了,二形不能得戒。

    另外一個是斷善根,善根是一切戒的根本,善根都斷掉了,那上邊的戒當然就沒有了。

    第四,夜盡,八關齋戒,一天一夜過了之後,那就舍戒。

     下邊是一些不同的說法,「有說由犯重」,經部師認為犯了根本戒之後,也就舍戒。

    「餘說由法滅」,另外一部,法密部認為到法滅盡的時候,戒體也就沒有了。

    「迦濕彌羅說,犯二如負财」,迦濕彌羅就是有部,他們的說法跟經部不一樣。

    經部跟四分律一樣,犯了一個根本戒,戒體就沒有了。

    而迦濕彌羅有部認為,犯了根本戒之後,戒體還在,但是犯了大罪,「如負财」,等于說有錢的人,錢固然還有,但是他另外欠了一筆大債,戒體沒有舍完,這是有部跟經部不同。

     釋曰:前四句有宗,第五句經部,第六句法密宗,後兩句有宗通難。

     「釋曰:前四句有宗,第五句經部,第六句法密宗」,前面四句是有部的說法,戒如何舍。

    第五句「有說由犯重」,是經部的說法。

    第六句,法密部的說法。

    最後兩句,有宗通難。

    有部宗要解釋,犯了根本之後,到底有沒有戒。

     言調伏者,意顯律儀,由此能令根調伏故。

    除近住戒,所餘律儀,由四緣舍。

    一、由故舍者,須具三緣:一、由意樂,厭戒心故;二、對有解人,相領解故;三、發有表業,謂陳舍辭,違受表故。

     先說「舍别解調伏」,調伏就是戒,就是律儀。

    「由此能令根調伏故」,所謂律儀能使人不做壞事,使根調伏,根能夠調柔聽話,不随煩惱轉,也叫調伏。

     「除近住戒,所餘律儀,由四緣舍」,近住戒由五緣舍,除此之外,其他七種戒,由四個條件,即四個緣舍戒。

    哪四個緣? 「一、由故舍者,須具三緣」,故舍就是你安心舍戒,自己願意舍戒的,但是這個舍戒,不是随便就舍得了的,有三個因緣。

     第一,「由意樂,厭戒心故」,自己心裡不願意持戒,有厭戒心,心裡讨厭這個事情,這是一個重要條件。

    如果強迫你的,你心裡并沒有舍,那也條件不具。

    在有的時候,強迫大家說舍戒、舍戒,還要居士喊口号。

    那時當然你不喊也可以,你抓個手舉在那裡,嘴裡念一個南無阿彌陀佛,他也不知你說啥東西。

    你心裡不想舍,就算是嘴裡喊了,也不算舍戒。

     第二,「對有解人,相領解故」,你要舍戒,決定要對人說。

    有的人說要對他的戒師說,這不一定。

    隻要是能懂你的話的人,你對他說舍戒了,他聽懂了,那就行了,不一定要向受戒的師父去說。

     第三,「發有表業」,決定要自己說,要現出那個樣子來,有表業。

    「謂陳舍辭」,自己要說舍戒的話,如果你不說,那也不行。

    這三個條件裡邊,少一個,舍戒的因緣就不具足。

    「謂陳舍辭」,自己說舍的話。

    「違受表故」,受戒的時候,自己說,能持、能持,要受戒;現在你要舍戒的時候,自己也要說自己舍戒。

    這兩個,一個是要受,一個是要舍,跟那個受的表業相違背的,這樣子說之後,就把那個沖掉了。

    否則的話,那個影響還消滅不了。

     三緣有阙,舍戒不成。

    非唯起心,謂在夢中,舍不成故;非唯起表,癡狂心等,不成舍故;非唯此二,對傍生等,舍不成故。

    故具此三,方成故舍。

     「三緣有阙,舍戒不成」,三個緣缺一個,就舍不了戒。

    所以有的人,他還俗了,如果你舍戒的手續沒有做,成了家,那就犯根本大戒,一定要舍了戒之後纔行。

    那舍了戒之後,這些就不犯了。

    普通在家人,隻要不犯邪婬,不算犯戒。

    這裡邊說,三個緣一定要具足。

     「非唯起心,謂在夢中,舍不成故」,單是起個心念頭,不能叫舍。

    假使做夢,在夢裡說舍戒了,人家也不知道,這不能算舍。

     「非唯起表,癡狂心等」,單是說「要舍戒、要舍戒」這個話,心裡沒有那個事,也沒有人聽懂你的話,那也不算舍。

    舉個例,癡狂心,他發狂了,有神經病,他自己說舍戒舍戒,這個也不算舍。

    因為他心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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