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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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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有救人之心,但因不會遊泳,隻好站在岸上呼号。

    另外有人雖會遊泳,但卻不願多管閑事,他隻袖手旁觀。

    這時若有一個既有救人之心,又會遊泳技術的人,躍入水中,就可把溺水的人救上來。

    而佛門弟子——不拘是出家的比丘,或在家的信衆,那些誦經念佛的,都是發下救人宏願,而正在練習遊泳技術的人。

     我并不是拿這些話來為佛門弟子辯護,事實上佛教的基本精神本來如此。

    釋迦世尊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不惟入地獄,且常住地獄。

    不惟常住地獄,而且莊嚴地獄。

    ”地藏王菩薩說:“地獄未空,誓不成佛。

    衆生度盡,方證菩提。

    ”《大乘理趣經》說:“不怖地獄,不求生天,不為己身而求解脫。

    ”這都是佛教中自我犧牲的服務精神。

     佛教不是唾面自幹主義者,大乘六度,雖重忍辱,但舍身為法,也是佛教的教義。

    倘使暴力侵淩,正法有将滅之憂,在理喻感化都無效果時,佛子也會奮起勇猛大力,起而抗暴的。

    如《因緣僧護經》所載:“為護生命,甯舍錢财;為護一家,甯舍一人;為護一村,甯舍一家;為護一國,甯舍一村。

    ”毒蛇齧手,壯士斷腕。

    上面這段經文,是何等奮迅果敢。

     世人所說的積極進取,不外是名利上的争逐,聲色上的沉醉。

    誰會想到犧牲自我,普度衆生,上求大覺,精進不懈才叫積極呢?釋迦世尊在往昔因中修行時,曾經舍身飼虎,割肉喂鷹。

    唐代玄奘大師為求正法,西行取經,涉八百裡荒漠,途中失水,幾至喪命。

    但他甯願向西方進一步而死,不願向東方退一步而生。

    禅宗二祖慧可,參拜達摩祖師,立雪斷臂,不退初心。

    世人如果對這些事實稍有了解,誰還能說佛教是消極逃世? 大乘六度,有毗梨波羅密。

    毗梨波羅密者,精進度是,這足以說明佛教的積極。

    六祖慧能曰:“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恰似覓兔角。

    ”這足以說明佛教的入世。

    《大智度論》卷十六載一故事雲:“昔野火燒林,林中有一雉,勤身奮力,飛入水中,漬其毛羽,來滅大火。

    火大水少,往來疲乏,不以為苦。

    是時天帝釋來問之言:汝作何等?答言,我救此林,愍衆生故。

    此林蔭郁處廣,清涼快樂。

    我諸種類,及諸宗親,皆依仰此。

    我身有力,雲何懈怠,而不救之?”天帝問言:“汝乃精勤,當至幾時?”雉言:“以死為期……”。

    這種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皆離苦的精神,就是佛教積極入世精神的最高表現啊! 三、佛教是智信不是迷信 大學者梁啟超說:“佛教是智信,不是迷信,是兼善而非獨善,乃入世而非厭世。

    ”啟超先生博古通今,學貫中西,在學術界有着崇高的地位。

    他說的話,自有其學理上的根據。

    他所根據是什麼?自然是三藏十二部佛法。

    佛法是要人轉迷成悟、轉癡成慧、轉凡成聖的大法,若有人對佛法一無所知,或僅限于道聽途說,一知半解,即認定佛教為迷信,這無異于盲者摸象,坐井觀天。

     事實上,世間也有迷信的宗教——是那些信仰外力,将自己一切交付給外在的神的宗教。

    而非信仰自力——相信衆生皆具佛性,衆生皆可修持成佛的佛教。

    信仰外力的宗教,是相信人類之外的神,主宰着人類的一切。

    人的吉兇禍福,可以祈求神的力量來保護改造。

    這類宗教可分為低級的與高級的——原始的與進步的兩種。

    茲先由原始的說起。

     在本章第一節曾談過,原始人類,知識未開,對于宇宙間的自然現象,如天何以立,地何以載,雷電的威力,水火的災害等,都感到困惑恐懼。

    在困惑恐懼中,幻想到必有一種具有無比威力的神,操縱着,控制着宇宙的一切。

    這些神,觸之逆之則受災害禍殃,順之從之則獲赦宥庇佑。

    于是祭祀神祇就成了人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而低級的多神教也就從此産生。

    這種宗教曾經有過盛極一時的時期,迄今在若幹落後的民族間仍具有極大的勢力。

    但在文化水準較高地區,由于人類知識的進步,理智的增長,它已逐漸沒落以至于不能存在了。

     比多神宗教進步的,是一神的宗教。

    由于人類智慧增長的結果,使部份人士感到多神宗教的不合理。

    但宇宙的奧秘——如萬物生滅,時序遷流。

    及人生的真谛——如生老病死,窮達壽夭等,看來似變幻莫測,實際上似乎循着一定的法則運行,于是使人認為宇宙間,冥冥之中必有一個萬能的主宰,這在現代有理智有思想的人的心目中,已不複有任何價值可言了。

     除了信仰他力的宗教外,尚有信仰自力的宗教,那就是佛教。

    佛教不認為宇宙是神創造或主宰的。

    對于宇宙萬有,生滅變異的現象,釋迦世尊常說:“法爾如是”。

    意思是,這些現象,在自然法則上本來就是如此。

    自然法則是什麼?就是萬有因果律。

    萬法自因緣而生,萬法亦自因緣而滅。

    此生彼滅,皆是因緣所生的果。

    星體運行,時序遷流,其中有其因果;生老病死,窮達壽夭,其中亦有其因果。

    如是因如是果,絲毫不容假借。

    因此,自然現象固不是由神掌管,人生遭遇亦不是上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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