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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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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薩迦耶見的勢力(力量),就起了我慢,自己擡高自己。

     「于實無我起有我貪」,實在沒有我的,起了一個我,貪著這個我,叫我愛。

    人都是愛自己:在有意識的時候,人家來害你,你曉得回避,人家有好的東西,你要去取;無意識中也有這個。

    學校裡做生物解剖的時候,把青蛙的頭割掉了,在它身上刮一下,它的腿還是會去保護它的那一部分的,把你推開,還會動。

    這就是說雖然它腦袋都被砍掉了,但是它還會無意識地保護自己。

    你去刺它的話,它就用腿來保護自己,那就是說有我愛了。

     「如是三種,無明為因」,「我見」也好,「我愛」也好,「我慢」也好,都是因為有無明,不知道,這是它們的根本因。

    什麼叫無明呢?就是沒有智慧。

     以上解釋了四個煩惱:薩迦耶見、我慢、我愛、無明。

    在唯識裡邊一般就叫我見、我慢、我愛、我癡。

     識複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者,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與将生識容受處所,故作生依;第二染污意為雜染所依,以于善心中亦執有我故。

     「識複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者」,為什麼說識由第一個意而能夠生起來,由第二個意而成雜染呢? 「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無間滅識也叫意,《俱舍》裡也叫無間滅意。

    無間滅識就是意,這個識無間滅掉了,換個名字叫意。

    「與将生識容受處所」,給後來要生的識讓個位子,讓它生起來,這個叫等無間緣。

    「故作生依」,因為這個緣故,它的生起就依靠這個無間滅識。

    這是說無間滅識的作用。

     「第二染污意」的作用「為雜染所依」。

    不能說雜染一定是不善的,凡是有漏的,無論善、惡、無記的,都叫雜染。

    惡的、有覆無記的雜染法跟染污意相應,這個容易理解;善的法怎麼也會跟染污意相應呢?「以于善心中亦執有我故」,善心裡邊也執有我,這個染污意雖然是染污的,但是與染污意同時生起的第六識或者前五識可以是善的。

    它們不隻是染污的,第六識可以是善的,所以說同染污意同時生起的第六識可以是善的。

    但是這個善心,因為這個染污意執有我,所以成了雜染的。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有的人我執很重,卻肯布施。

    他布施得好報麼,好報哪個得?我得好報,還是個「我」嘛。

    我們在這裡就要檢查:我們在修行的時候,到底是不是「我」在做主?如果說我們修行的目的都是為我自己,我将來得什麼報,我将來怎麼怎麼,那你這個修行的效果是極小的,總是還在我執裡邊打轉轉嘛!你要把「我」打破,功德纔大!很多人修行了很長時間,卻總是斤斤較量地考慮「我」的問題,我吃虧了,我怎麼了。

    你這樣雖然做的事情很大,可是功德極小,為什麼?被「我」的圈圈箍得緊緊的,沒有打開「我」。

     我們經常說,為了正法,為了常住,「我」的事情要放開。

    不管對我有利不利,隻要對正法有利,我就要做,對正法沒利的,我就不做;對常住有利的我就做,對常住無利的我就不做。

    至于對我有沒有利,不要去管它。

    你如果把「我」考慮在第一位,持愛我,一切災害這個門就開了,不好的門都開了。

    執著「我」的話,功德不會有,隻有災害,倒黴了。

    所以我們修行要順着這個正理(無我)去做;雖然「我」還沒破掉,但是你要把「我」放開。

    如果你執了「我」,念誦也好,背書也好,聽經也好,講也好,讨論也好,功德或者是極小,甚至可以說沒有。

     我們回憶一下《三主要道》裡邊說,你辛辛苦苦學了很多法,結果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名利,到蒙古去兜售,就是說到蒙古那些地方,佛法不發達的地方去講經說法,就圖個名利,圖個紅包,這樣的話,有沒有功德呢?惡趣因!他說得很尖銳,是惡趣的因。

    那就是說,果是不好的,因為有「我」的關系。

    所以說我們在這裡要好好地衡量一下,自己在三寶的圈子裡辦事,到底有沒有「我」在做怪呢?還是為我而着想的話,那你很可惜,作了那麼多的功德,結果都報銷了,甚至成就了惡趣的因,這很可怕。

     了别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者,謂于此中,由取境義說名為識,由與處義名第一意,由執我等成雜染義名第二意。

     「了别境義故」,這是說識。

    前面不是說「心意識」嗎?先說「意、識」。

    什麼叫識?了别境義,六個識各别了别自己所對的境,這是識的作用,叫「了别境義」。

     「等無間義故」,這是第一個意,與後邊的識做開導的因,讓出位置來讓它們生起來,叫等無間意,這是第一個意。

     「思量義故」,恒常思量這是「我」,執著有個「我」,我見、我慢、我愛、我癡都來了,這就是第二個意。

     「意成二種者」,本論說「意成二種」這句是什麼意思呢?「謂于此中,由取境義說名為識」,這是簡别「識」跟「意」不是一個。

    從取境這一方面說,叫識,不是意。

    「由與處義名第一意」,「與處義」,讓出地位來,讓後面的識生出來,這是第一個意。

    「由執我等成雜染義名第二意」,執我我所、我慢、我愛、我癡,這就使識成了雜染,從執了我而成雜染這一方面說,就有第二個意。

    這裡先把意跟識兩個分清楚:識是「了别境義」;意有兩個,一個是作等無間緣的,一個是作恒審思量的,它總是思量有一個「我」在,起我慢、我愛等的煩惱。

    這就把意跟識分清楚了。

     戊二 染污意存在之理證 論曰:複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

    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

    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

     無間滅意三乘都共許的,大乘也好,二乘也好,都共許;而染污意,唯大乘有,二乘是不承許的。

    你說有一個染污意,二乘不承認,那你得證明有這個意,你要把依據拿出來。

    這裡就證明有一個染污意。

     「複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你怎麼知道有染污意呢? 「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

    」假如這個沒有,不共無明就不能有,這就成過失了。

    不共無明這個煩惱,這是二乘也承認有的。

    假如你承認不共無明,而又不承認有這個染污意,這個不共無明也就不成立,那麼就成過失了。

    這是第一個理由。

    為什麼?下面慢慢要講的。

     「又五同法也不得有,成過失故。

    」第二個過失,「五同法」,前面五個識都有根的,意識應當也有個根,因為跟五識相同,應當有根。

    如果說沒有染污意,意識的根就沒有,這也是一個過失。

    「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

    」五識身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個識,它們必定要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分别作各自的俱有依,同時存在的。

    眼識生起的時候,眼根同時存在,這是五個同法。

    意識要生的時候,你們說隻有無間滅意,無間滅意已經滅掉了,已經不存在,就不是俱有依,與它同時存在的俱有依就沒有了,那就是一個過失。

     第三個理由,「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

    訓釋詞,解釋這個的名詞,也不成立了。

    為什麼這個名詞不成立呢?「意」解釋為「思量」,假如你說無間滅識是思量,就是意的話,無間滅識都滅掉了,它還怎麼思量呢?這個名相的解說就講不通了。

    意是思量為性,它都滅掉了,怎麼思量呢?所以說「訓釋詞亦不得有」,這又是一個過失。

     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别無有,成過失故。

    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别。

    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于中若無我執我慢。

    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

    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

     「又無想定輿滅盡定差别無有,成過失故」,如果說沒有第七個染污意,無想定、滅盡定兩個一樣了,沒有差别了。

    無想定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都滅掉了,因為想心所是跟六個心識都相應,想心所沒有了,與它相應的心王也滅掉了,所以說眼耳鼻舌身意六識都滅掉了,沒有想。

    滅盡定不但前六識滅掉,把第七識(染污意)也滅掉。

    所以說它們兩個有差别。

    無想定有染污意,它是有漏的,有過失的;滅盡定把這個染污意也滅掉了,所以它不是世間有漏的定,它是第三果阿羅漢以上的人纔能入的定。

    所以說不一樣,層次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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