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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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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日得娶,當報吾兄。

    但今冷守空房而不能耳,若得嫂全吾一宿之願,吾妻異日亦當侍兄。

    」婦乃以是言備陳其夫。

    夫令其妻與之通,意必弟娶不負信也。

    後弟娶,兄亦求奸,不從,遂持尖刀往刺殺之;複自刎,不死,乃為地方所獲。

    聞之官,審供其情,各證其罪,悔無及矣。

     鄞縣侏儒 鄞縣大松場濱海民某者,侏儒之甚,且戆騃。

    娶妻有姿色,不樂與夫婦同處,遂私通于某。

    既不稱其淫欲,又通于某。

    一日,此婦語之曰:「某者來,不能拒絕之,不若殺之可也。

    」後奸者即伺前奸者閑行,撲殺于海。

    未幾,此婦複語之曰:「尚有親夫在,或能知之,奈何?當複殺之。

    」後奸者于是殺其親夫于海,然後請于裡之大姓潘氏,遂為夫婦。

    聞者莫不以為大恨。

    予寓東湖,有葉氏子備言其詳,因記于此,以俟賢宰縣者至,當白之,以正其罪,戒後之為惡者雲。

     不葬父母 不葬父母者,大獲陰罪,前代已有明鑒,姑以所見者言之。

    荊溪芳村吳義安,以父母燼骨,置祖祠梁上,終身不葬。

    後生子不肖,亦如之。

    吳子文不葬母者七年,吾嘗力谕之,更助以錢,始克葬,後以不善終。

    弟應東、長子本中皆為盜所殺。

     妻死不葬 溧陽張允天,妻死不葬,至正丙申,死于非命。

    斳縣袁日華,不葬其妻,及身死四年,庶母老而子幼,弟父不義,至今亦不克葬。

    五叔遜道同知喪妻厲氏,既從異端,燼骨寄僧舍中,又無故終身不葬,後為晚婦淫悍所辱,甚至見逐于外,困餓而死。

    庶子克一,亦從異端,焚化複寄僧舍中,與其母骨相并。

    至正己亥冬,西寇犯杭城,僧舍皆毀,遺骨亦為之狼籍。

    近世有如此者,亦多矣。

    報應顯然,茲不盡錄。

     畫蘭法 予記至正辛巳秋過洮湖上,忽鄰人郎玄隐來訪。

    玄随幼為黃冠于三茅山,善畫蘭,得明雪牕筆法,因授于予曰:「畫蘭畫花易,畫葉難。

    必得錢唐黃于文小雞距樣筆,方可作蘭。

    用食指擒定筆,以中指無名托起,乃以小拇指劃紙,襯托筆法揮之。

    起筆稍重,中用輕,末用重,結筆稍輕,則葉反側斜正如生。

    有三過筆,有四過筆,葉有大乘釣竿、小乘釣竿,皆葉勢也。

    花或上或下,葉自下而上,花幹自上而下,蓋取筆勢之便也。

    毫須破水墨,則葉中色淺而兩旁稍濃也。

    忌似雞籠,忌似井字,忌向背不分。

    花有大小驢耳、判官頭、平沙落鴈、(平沙落鴈勢,畫薄花也。

    )大翹楚、小翹楚諸形。

    茅有其穎、發箭諸體。

    」蓋蘭譜也。

    壬辰毀于寇,今畧記此彷佛于上雲。

     學書法 凡學書字,必用好墨、好硯、好紙、好筆。

    筆墨尤為要緊。

    筆不好則壞手法,久而習定,則書法手勢俱廢,不如前日矣。

    墨不好則滞筆毫,不能運動,亦壞手法。

    此吾親受此患。

    向者在家,有荊溪墨、錢唐筆,作字臨帖,間有可取處。

    及避地斳縣,吳、越阻隔,凡有以錢唐信物至,則邏者必奪之,更鍛煉以獄,或有至死者,所以就本處買羊毫苘麻絲所造雜用筆,井市賣具膠墨,所以作字法皆廢。

    僅存得舊墨少許,以自備用,不敢縱研磨也。

    吳中則不然,凡越、明、溫、台之物至者,置之不問,其相去也遠矣。

    嗚呼!悲哉。

     鮮于困學書法 鮮于困學公善書懸筆,以馬□三片置于座之左右及座頂,醉則提筆随意書之,以熟手勢,此良法也。

    懸筆最好可提筆,則到底亦不礙手,惟鮮公能之,趙松雪稍不及也。

     松雪家傳書法 趙松雪教子弟寫字,自有家傳口訣,或如作斜字草書,以鬥直下筆,用筆側鋒轉向左而下,且作屋漏紋,今仲先傳之。

    又試仲穆幼時把筆,潛立于後,掣其管,若随手而起,不放筆管,則笑而止。

    或掣其手墨污三指,則撻而訓之。

    蓋欲執管之堅,用力如百鈞石也。

    嘗聞先人如此說,顧利賓、董仲誠亦談及之。

     魚魫作簡 前輩以魚魫作簡牌,方廣八寸,狀如舊家紅漆木簡闆,蓋惜字省紙,又便于臨摹古法帖。

    又見舊府第有象牙簡闆尤好,但不可隐寫法書耳,且富貴氣也。

     冀國公論書法畫法 宋冀國公趙南仲葵在溧陽時,嘗與館客論畫,有雲:「畫無今古,眼有高低。

    」予謂書法亦然。

    當今趙松雪公畫與書,皆能造古人之阈,又何必苦求古人耶! 裁翦石刻 石刻不可裁翦。

    宋趙德父收金石刻二千卷,皆裱成長軸,甚妙,蓋存古制,想見遺風也。

    予嘗論亦不必裝潢太整齊,但以韌紙托褙定,上下畧用厚紙,以紙繩綴之。

    可以懸挂而展玩;否,折疊收之,庶幾不繁重而易卷藏也。

    或有不得已裁翦作冊子褙者,凡有阙處,聽其自阙,磨滅處白紙切不可裁去了,須是一一褙在冊子内,畧存遺制。

    今考洪氏《隸釋》,有雲阙幾字者,正謂此也。

    若打磨唐古刻,須用紙幅寬過于碑石,則無阙遺字制也,好古者宜留心焉。

     收貯古刻 予甚愛古刻,嘗欲廣收貯而不能如意。

    壬辰以前,先君因宦遊江、浙間,多拓得碑刻墨本。

    及予續收,本踰數百,紅巾盜起,皆散失不存矣。

    觀趙德父之妻李易安居士所論最善,今不敢多置,抑且無買書之資耳。

    惟存古刻數本,皆世之罕有者。

    若古鐘鼎欵識,古《黃庭》、《蘭亭》、《楚相》舊碑及《石經》遺字、《急就章》之類是也。

    若唐名刻,則歐陽率更《化度寺銘》,近得一本,雖舊而未盡善。

    虞永興《廟堂記》、褚河南《孟法師》、薛河東《鄭縣令》三刻,久失而求之未得者,當俟他日。

    其餘雖滿千數,亦徒堆幾案耳,又何以多為貴耶!然物之廢興,自古及今有不可免者,至于人亦然。

    存亡之數,尤系前定,亦不足論也。

    物之微固可寓意,豈可留意而反為吾累哉?此予之鄙論也。

     江西學館 江西學館讀書,皆有成式。

    《四書集注》作一冊釘,《經傳》作一冊釘,少微《通鑒詳節》橫馳作一冊釘,《詩苑叢珠》作一冊釘,《禮部韻畧》增注本作一冊釘。

    廬陵婁奎所性遊學溧上,其子弟皆如此,雲易于懷挾,免緻脫落也。

    此法甚便,吾甚效之。

    至如僻地,尤宜此法。

     文章設問 近聞或者有雲:「古之文章,即今之文章;便今之虛妄,古亦由是。

    」即數問于宣城貢相之有成。

    有成對曰:「何以設此問耶?」或者曰:「吾見今之鄉裡人驟富者,非好禮之家,家或不正。

    且富從不義而得,爵從非禮而受,往往托名公為文,稱好善樂義,有功立勳,及節婦貞烈之門者。

    吾嘗疑之,使文章為虛誕之具邪?為後世之美事邪?」有成曰:「必有其實事半而飾以文耳。

    」或者曰:「若經畧使贈某氏節婦及某叟高年耆德者,吾世知之,某人淫亂,某人不義,而富豈能掩蔽耶?」有成無以答,但唯唯而已。

    或者曰:「吾今亦不能盡信古之文章也。

    」予聞其言,深切歎之。

    賢如韓子,猶不免谀墓金之請。

    蔡伯喈尚雲:「唯《郭有道碑》無愧近世。

    」如京城淫風太甚,雖達官猶不免。

    蓋風俗習慣,皆婦人出來行禮,目必醉而後歸,或通于隸厮,或通于惡少年,或通于江南人求仕者,比比皆然。

    其節婦不可勝數,此近禮部而易得也;若南洲遐域,果有貞烈而貧者,至死亦無聞焉。

    此文人才士虛誕言辭之不可信也。

    必若近地有貞烈之可考,而裡人為之記者,或可信。

    其翰林諸公所為,皆不足取,徒以其名之增價,為鄉裡譏诮耳。

    今虞、黃、張、貢皆妄誕不實,當代有誠笃君子,必以吾言為然也。

     又 知宋季事實皆不足信。

    若袁韶之父,前史雲為郡小隸,蓋杖直也,果有陰德,或系罪者,多用豬肉貫于杖中,往往多受其輕刑免死之德,是以有後。

    近因其養子之孫伯長公為史官時,改作小隸為吏字,已過于實矣。

    其諸生輩猶恥之,又欲隐然誇誕訛言小吏為小官,愈失其實矣。

    若是者豈勝數哉!豈勝歎哉!(袁升,字德遠,為郡小吏,而有陰德,後生子貴,追贈衛國公,妻楊氏齊國夫人。

    ) 學文讀孟 愚謂學作文不必求奇,但熟讀《孟子》足矣。

    以韓、柳、歐、曾間架活套為例程,以《孟子》之言辭句意行之于體式之中,無不妙也。

    蓋《孟子》之言有理有法,雖太史公亦不能及,徒誇豔于美觀耳,吾不取也。

    此吾近日讀《孟子》忽有所悟。

     梁棟題峯 宋末士人梁棟隆吉先生有詩名,以其弟中砥為黃冠,受業三茅山,嘗往還,或終歲焉。

    一日,登大茅峯,題壁賦長句,有雲:「大君上天寶劍化,小龍入海明珠沉。

    安得長松撐日月,華陽世界收層陰。

    」隆吉先生每恃己才,藐忽衆人,衆人多憾之,且好多言。

    一黃冠者與隆吉有隙,訴此詩于句容縣,以為謗讪朝廷,有思宋之心。

    縣上于郡,郡達于行省,行省聞之都省[6],直毀屋壁,函緻京師,捄梁公系于獄。

    不伏,但雲:「吾自賦詩耳,非謗讪也。

    」久而不釋。

    及禮部官拟雲:「詩人吟詠情性,不可誣以謗讪。

    倘使是謗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

    」于是免罪放還江南。

    嘗觀其子才所編詩集一帙散失之複存者,賦《雪中見山茶一株》雲:「千株守紅死,一點反魂歸。

    」賦《暴雨》雲:「癡兒嬌勿啼,不久須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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