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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争借款挑是翻非 請改制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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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已變通辦理,還請諸君原諒!”各議員嘩然道: “我等并非反對借款,實反對政府違法簽約,政府果可擅行,何需議院!何需我等!”原是無需你等。

    段亦不便強辯,隻淡淡的答道:“論起交議的手續,原是未完,論起财政的情形,實是困極,鄙人于借款問題,前不與聞,諸君不要怪我;如可通融辦理,也是諸君的美意,餘無他說了。

    ”還是忠厚人口吻。

    言畢自去。

    衆議員聚議紛纭,或說應退還咨文,或說應彈劾政府,有一小半是擁護政府,不發一言,當由議長湯化龍,提出承認不承認兩條,付各議員投票表決,結果是不承認票,有二百十九張,承認票隻五十三張。

    想總是統一黨人所投。

    因即決議,不承認這大借款,拟将咨文退還。

    惟統一黨系政府私人,暗替政府設法,與共和黨民主黨密商數次,勸他承認。

    兩黨尚覺為難,袁總統默揣人情,多半拜金主義,遂陰囑統一黨員,用了阿堵物,買通兩黨。

    果然錢可通靈,兩黨得了若幹好處,遂箝住口舌,不生異議,且與統一黨合并為一,統名進步黨。

    想是富貴的進步,不是政治的進步。

    隻國民黨議員,始終不受籠絡,再三争執。

    進步黨由他喧嘩,索性遊行都市,流連花酒,把國事撇諸腦後。

    得了賄賂,樂得使用。

     國會中出席人數,屢不過半,隻好關門回寓,好幾日停辍議事。

    國民黨忍無可忍,乃通電各省都督民政長,請他主持公論,勿承認政府借款。

    進步黨也電緻各省,說是:“政府借款,萬不得已,議院中反抗政府,不過一部分私見,未足生效。

    ”就是财政總長周學熙,又電告全國,聲明大借款理由,略言:“政府借款,實履行前參議院議決的案件,未嘗違背約法。

    ”于是循環相攻,争論不已。

    各省都督民政長,有袒護政府的,有诋斥政府的,惟浙江都督朱瑞,有一通電,頗中情理。

    小子浙人,尚記在腦中,請錄與看官一閱。

    電詞雲: 竊維共和國家,主權在民,國會受人民之委托,為人民之代表,畀以立法之權,使其監督政府。

    其責至重,其位彌尊。

    吾國肇建以後,幾曆艱難,始克睹正式國會之成立,國内人民,罔不喁望。

    蓋以議院為一國大政所自出,凡政府之措施,必依院議為證據,兩院幸已告成,則凡關于國家存亡榮悴諸大問題,皆可由院一一解決,以副吾民之意。

    自開會以來,所議者為借款一事,軒然大波,迄今未已。

    夫借用外債,關系國家之财政,國民之負擔,其為重要,何俟申論?國會諸君,注意于茲,卓識可佩。

    惟是國基未固,時艱日亟,借款以外之重要事項,尚不一而足,有等于此者,且有遠甚于此者,例如選舉總統,制定憲法諸事,皆急待讨論,未可擱延,今以借款一案,争論不休,緻使尺寸之時光,駸駸坐逝,揆諸時勢,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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