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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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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于仁宗為侄,宣仁後于光獻為甥,自幼同養禁中。

    溫成張妃有寵,英宗還本宮,宣仁還本宅。

    溫成薨而竟無子。

    一日,帝謂光獻曰:“吾夫婦老無子,舊養十三(英宗行第)、滔滔(宣仁小字),各已長立。

    朕為十三、後為滔滔主婚,使相娶嫁。

    ”時宮中謂天子取婦,皇後嫁女雲。

    蓋仁宗、光獻以英宗為子,聖意素定矣。

    此殆天命,非人力也。

    至召英宗為皇子,入謝,帝與後适禦後苑迎曙(曙,英宗諱)。

    亭,帝謂後曰:“豈偶然哉!”嘉八年三月晦日,帝起居尚安,夜一更,遽索藥,且召後。

    後至,帝指心,不能言。

    宣醫投藥,已無及矣。

    帝崩,左右欲開宮門召兩府,後曰:“此際宮門不可開,但以密敕召兩府,令黎明入。

    ”又三更令進粥,四更再召醫入,使人守之。

    翌日,兩府入,後哭告以上崩,令召皇子嗣位。

    英宗初不敢當,兩府共抱之,解其發,被以黃衣。

    命翰林學士王圭草诏,圭懼甚,筆不能下。

    丞相魏公韓琦從容曰大行皇帝在位幾年,圭乃能草诏。

    英宗即位數日,有疾,執政大臣請光獻後垂簾,權同聽政。

    後辭退,久之,乃從。

    則光獻立子之功,其可掩哉?故神宗深感之,所以事光獻之禮甚至。

    迨光獻之崩,神宗哀毀,不能視朝,其所制挽章,至今讀之令人流涕也。

    韓魏公薨,其子孫仿郭汾陽,著《家傳》十卷,具載魏公功業,至英宗即位之初,乃雲光獻信讒,屢有不平之語。

    魏公以危言感動曰:“若官家失照管,太後亦未得安穩。

    ”又言:太後曾問漢昌邑王事如何。

    又雲:太後言:“昨夕夢甚異,見這孩兒卻在慶甯宮(謂英宗複在舊邸)。

    ”魏公曰:“卻在慶甯宮,乃是聖躬複舊之兆,此是好夢。

    ”又言:英宗不豫,魏公奏曰:“大王長立,且與照管(謂神宗)。

    ”後怒曰:“尚欲舊窠中求兔耶?”又言:太後對大臣泣訴英宗語曰:“富弼意主太後。

    ”又雲:“太後欲禦前殿,魏公論奏雲雲,乃止。

    又雲:台谏有章,乞早還政,太後泣曰:“若放下,更豈見眼道耶!”如此等事尚多,皆誕妄不恭,非所宜言。

    韓氏子孫,販賣松梗,張大勳業,以希進用,不知陷其父祖于不義也。

    王岩叟者,父子為魏公之客,亦著《魏公遺事)一編,其記魏公言行甚詳;至論光獻權同聽政事,亦為期誕。

    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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