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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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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後還政之後,魏公勸英宗加儀衛,帝曰:“相公休獎縱母後。

    ”又謂魏公對太後曰:“自家無子,不得不認。

    ”察其意,以謂英宗非魏公不得立;既立,非魏公不得安也。

    英宗受仁宗天下,貴為天子,思所以報光獻之德者,何以為稱反惜儀衛末禮,有“無獎縱母後”之語?于英宗孝德,不無累乎!恭惟太皇太後,天下之母也,以其無子而令認。

    業為臣子者,悖慢至此,不幾于跋扈者乎!前代奸人自稱定策國老,以天子為門生,皆由此。

    以魏公之賢,使死者有知,其敢當也?故神宗嘗曰:“如此恐非韓琦之意。

    ”伯溫嘗論英宗之立,首建議者,範蜀公也;繼之者,司馬溫公也;順成仁宗、光獻意者,韓魏公也。

    富公《辭戶部尚書章》、呂誨中丞《魏公以下遷官疏》,乃天下之公言也,具書之,以俟史官采擇。

     英宗即位之初,感疾不能視朝,大臣請光獻太後垂簾權同聽政,後辭之不獲,乃從。

    英宗才康複,後已下手書複辟。

    魏公奏:台谏有章疏,請太後早還政。

    後聞之遽起。

    魏公急令儀鸾司撤簾,後猶未轉禦屏,尚見其衣也。

    時富韓公為樞密相,怪魏公不關報撤簾事,有“韓魏公欲緻弼于族滅之地”之語。

    歐陽公為參政,首議追尊濮安懿王,富公曰:“歐陽公讀書知禮法,所以為此舉者,忘仁宗,累主上,欺韓公耳。

    ”富公因辭執政例遷官,疏言甚危,三日不報,見英宗,面奏曰:“仁宗之立陛下,皇太後之功也。

    陛下未報皇太後大功,先錄臣之小勞,非仁宗之意也。

    方仁宗之世,宗屬與陛下親相等者尚多,必以陛下為子者,以陛下孝德彰聞也。

    今皇太後謂臣與胡宿、吳奎等曰:‘無夫婦人無所告訴。

    ’其言至不忍聞,臣實痛之。

    豈仁宗之所望于陛下者哉!”以笏指禦床曰:“非陛下有孝德,孰可居此?”英宗俯躬曰:“不敢。

    ”富公求去益堅,遂出判河陽,自此與魏公、歐陽公絕。

    後富公緻政居洛,每歲生日,魏公不論遠近,必遣使緻書币甚恭,富公但答以老病,無書。

    魏公之禮終不替,至薨乃已。

    豈魏公有愧于富公者乎?然天下兩賢之。

    魏公、歐陽公之薨也,富公皆有祭吊。

    《國史》著富公以不預策立英宗,與魏公不合,至此祭吊不通,非也。

     本朝自祖宗以儉德垂世,故藝祖之訓曰:“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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