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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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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崇福宮。

    凡四任,曆十五年。

    帝取所修《資治通鑒》命經筵讀之,所讀将盡,而進未至,則诏促之。

    帝因與左丞蒲宗孟論人才,及溫公,帝曰:“如司馬光未論别事,隻辭樞密一節,朕自即位以來,惟見此一人。

    ”帝之眷禮于公不衰如此。

    特公以新法不罷,義不可起。

    元豐官制成,帝曰:“禦史大夫非用司馬光不可。

    ”蔡确進曰:“國是方定,願少俟之。

    ”至元豐七年秋,《資治通鑒》書成進禦,時拜公資政殿學士,賜帶如二府品數者;修書官皆遷秩,召範祖禹及公子康為館職。

    時帝初感微疾,既安,語宰輔曰:“來春建儲,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

    ”帝意以謂非二公不可托聖子也。

    至來春三月,未及建儲而帝升遐。

    神宗知公之深如此。

    當熙甯初荊公建新法之議,帝惑之。

    至元豐初,聖心感悟,退荊公不用者七年,欲用公為禦史大夫、為東宮師保,蓋将倚以為相也。

    嗚呼!天下不幸,帝末及用公而崩,此後世所以有朋黨之禍也。

     司馬溫公為西京留台,每出,前驅不過三節。

    後官宮祠,乘馬或不張蓋,自持扇障日。

    程伊川謂曰:“公出無從騎,市人或不識,有未便者。

    ”公曰:“某惟求人不識爾。

    ”王荊公辭相位,居鐘山,惟乘驢。

    或勸其令人肩輿,公正色曰:“自古王公雖不道,未嘗敢以人代畜也。

    ”嗚呼!二公之賢多同,至議新法不合絕交,惜哉! 司馬溫公閑居西洛,著書之餘,記本朝事為多,曰《齋記》、曰《日記》、曰《記聞》者不一也,今亡矣。

    時與王介甫已絕,其記介甫則直書善惡不隐,曰:“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

    舉進士,有名于時。

    慶曆二年第五人登科,初簽署揚州判官,後知鄞縣。

    好讀書,能強記,雖後進投藝及程試文有美者,讀一過辄成誦在口,終身不忘。

    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措意,文成觀者皆服其精妙。

    友愛諸弟,俸祿入家,數日辄無,為諸弟所費用,家道屢空,一不問。

    議論高奇,能以辯博濟其說,人莫能诎。

    始為小官,不汲汲于仕進。

    皇中,文潞公為宰相,薦安石及張環、曾公定、韓維四人恬退,乞朝廷不次進用,以激澆競之風。

    有旨皆籍記其名。

    至和中,召試館職,固辭不就;乃除群牧判官,又辭,不許,乃就職。

    少時懇求外補,得知常州,由是名重天下,士大夫恨不識其面。

    朝廷嘗欲授以美官,惟患其不肯就也。

    自常州徙提點江南西路刑獄。

    嘉中,除館職、三司度支判官,固辭,不許。

    未幾,命修《起居注》,辭以新入,館職中先進甚多,不當超處其右。

    章十餘上,有旨令閣門吏赍敕就三司授之,安石不受;吏随而拜之,安石避之于廁。

    吏置敕于案而去,安石使人追而與之。

    朝廷卒不能奪。

    歲餘,複申前命,安石又辭,七八章乃受。

    尋除知制诰,自是不複辭官矣。

    ”伯溫惜其不傳于代,故表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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