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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發迹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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縷的關系。

     另一方面,蔣介石下意識中争取母愛的強烈願望,表現于他畢生對他媽媽不尋常的景仰、表揚與懷念。

    當王太夫人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去世時,蔣介石葬之于溪口之北的白岩山。

    夫妻死後要“同穴”,就是要合葬,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項目之一。

    不但合葬,甚至有的還要同一口棺材呢!古代有一位汴梁儒士孟志剛的夫人衣氏,丈夫死後,她吩咐棺材店老闆說,我先生殉葬的衣服很多,請把棺材做個特大号的。

    結果棺材做好,她說:“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穴可也。

    ”就自殺了。

    自殺的目的之一,顯然圖個同棺共穴的方便。

     蔣介石沒把父母合葬,顯然與中國文化不合,也顯然是不孝。

    但是,照國民黨的宣傳,蔣介石是中國文化的複興人,也是史所罕見的大孝子,既然如此,為什麼他要這樣呢? 這種邪門兒,蔣介石自己在一九二二年十月寫《慈庵記》時,提出了解釋: 歲次癸醜,吾兄錫侯與中正既安葬先考肅庵公于縣北之桃坑,時先慈王太夫人健在,諄囑吾兄與中正曰:餘百年後,不必因襲俗禮同穴,以餘墓之工事,重驚爾父之靈,當為餘營别圹。

    每中正歸省,無不以此見責,且自置墓碑,以示其意志之堅決。

    易箦時,又以是為遺囑于吾兄弟二人者。

    中正既未能盡色養于生前,複何敢違先人治命,滋厥咎戾!因于辛酉歲,蔔吉魚鱗岙中壟,為先慈安竈穸。

    嗚呼!四明屏列,望之巍然,而母儀壺範,已可仰而不可接矣!淅瀝蕭飒,泫然泣然,令人入于耳而不忍聞者,其惟墓前潺潺之漪流,而堂上之梵聲、庭前之徽音,則邈然不可複聞。

    永懷鞠育,昊天罔極,觸景傷心,徒令孤哀增陟屺之感已,循兆域而東,有蹊介然,可達白崖西祠廟,蜿蜒陂陀,曲折如羊腸,蹑足下行,可百餘武,勢忽坦夷,仰瞻茔墓,睾如也。

    用複辟地二畝,鸠工築墓廬三椽,吾兄錫侯董其事,姊婿式倉宋先生襄成之。

    癸亥冬日工竣,值先慈六秩誕辰,中正适于是日自西歐倦遊歸,展墓畢,因得升堂盡禮,以告服阕。

    翌日,乃奉曾祖祈增公以下至季弟周傳之神主于堂之中,标額曰慈庵,以成先慈建庵供佛未竟之志,而又配祀先考肅庵公,權合古人柑廟之義也。

    中正幼秉懿訓,長勞倚閩,曾幾何時,星沉露冷,從此白雲孤庵,但有凄望心恻而已。

    嗚呼!悲夫! 這篇文章中最重要的一段,是說他媽媽生前,曾經一而再、再而三的囑咐過他哥哥和他,死後“不必因襲俗禮同穴”,這是公然違反禮俗的。

    而違反的原因,隻不過是同穴要重新啟墓,這樣會“重驚爾父之靈”。

    這種說法,未免太牽強了。

    事實上,自古至今,夫妻除非同時死的,否則後死的下葬,總未免要把先死的“重驚”一下,縱“驚”也不過隻此一次,以後是萬年相伴,怎麼可以怕“重驚”為理由,嚴囑不得夫妻合葬呢? 這個真相,在我們讀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蔣介石《先妣王太夫人事略》中,首先得到了脈絡。

    蔣介石寫道: 先妣自幼即以智慧稱于裡閘,課讀女紅,她姊妹均弗及,故外王父母鐘愛特甚。

    來歸吾先考也,乃繼先妣徐、孫兩太夫人之後。

    徐太夫人生吾姊瑞春與兄錫侯,先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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