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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蜀中無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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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戲了。

    這說法的真實性究竟如何呢?又安得再起汪氏于地下而問之?選(頁八九八) 這裡說“本來約定是做假戲,但一出場,就變成做真戲了”,倒是很可能的。

    以殷汝耕為旁證,就可明白。

    殷汝耕在一九三五年成立冀東政府,抗戰勝利後被捕,在獄中,他終日念佛,了無嗔意,被提出槍斃時,還從容得很。

    檢察官問他有沒有遺言要留,他說:“我很奇怪,當初不是要我組織冀東政府的,為什麼今天要槍斃我?”類似殷汝耕的疑案,在缪斌、王克敏等人身上,也都發生過。

     汪精衛到河内主要目的就是發表和平主張,采納與否,權在中央。

    故發表豔電之後,即準備赴法休養。

    然而當谷正鼎送來護照與旅費後不久,卻發生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河内刺汪案,結果誤中副車,殺死了汪氏秘書曾仲鳴,另有五人受傷。

    河内法院抓了幾個人,以一般兇殺案,草率處理了事。

    汪氏本人肯定是重慶派人幹的,故在《曾仲鳴先生行狀》中說:“法文各報皆以大字标明藍衣社所為,且叙兇手供稱,謀殺目的實在兆銘。

    ”(《曾仲鳴先生殉國周年紀念集》卷首)但一時沒有确切的證據。

    哪知兇手們到台灣之後,忽覺自己是鋤奸的英雄,一一亮相,如陳恭澍等大寫回憶,無異招認,甚至實際開槍的王魯翹也當上台北警察局長,侃侃而談,不久遭離奇車禍死亡。

    河内刺汪案終大白于世,原來是特務頭子戴笠奉蔣介石之命幹的,戴笠還于二月底三月初親往河内布置。

    谷正鼎兩度訪汪,很可能與戴配合,以觀形察勢,做好謀殺的準備工作。

    也可能是單線,谷如陳立夫一樣不知情。

     我們不認為汪精衛出走前與蔣有默契,汪于一九四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緻蔣介石感電猶謂:“兆銘痛感豔電以來,荏苒歲月,國命益殆,民病益深,故不及待執事之贊成,亦不及顧執事之反對。

    ”(《和平反共建國文獻》,頁一四三)但是我們認為蔣眼開眼閉讓汪等出走,特務固不敢攔汪,但特務不會上告蔣來做決定嗎?蔣不攔汪,必須從蔣本人的主和意願來理解。

    他把汪等當試驗氣球,放出去瞧瞧。

    然而蔣為何又要謀殺汪精衛呢?我們的理解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蔣氏“兔死狗烹”哲學,讓汪發表和平主張之後,由他後續完成,免得日本人想與汪做對手。

    其二,如果不除去汪,搞不好,和議成功卻讓汪氏取而代之。

    更何況汪氏途經雲南,與龍雲相處甚笃,如果龍雲加以響應,将更增加汪之聲勢,故明知汪有赴法打算,仍怕夜長夢多,為以後蔣日和談制造麻煩,于是不惜遣特務殺之。

     可是誤中副車之後,反而弄巧成拙。

    這一毒辣的行動,刺激了汪精衛,汪乃在三月二十七日發表“舉一個例”,公布了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六日的國民黨秘密會議記錄,即“國防最高會議第五十四次常務委員會議記錄”,證明了主和之意,國民黨大員皆有之,蔣介石尤其主其事。

    文中并提出三個疑問: 第一、德大使當時所說,與近衛内閣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聲明相比較,德大使所說,可以為和平談判之基礎,何以近衛聲明不可以為談判之基礎? 第二、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南京尚未陷落,已經認為和平談判可以進行,何以當近衛聲明時,南京、濟南、徐州、開封、安慶、九江、廣州、武漢,均已相繼陷落,長沙則尚未陷落,而自己先已燒個精光,和平談判,反不可以進行? 第三、當德大使奔走調停時,國防最高會議諸人,無論在南京或在武漢,主張均已相同,何以當近衛聲明時,又會主張不同,甚至必将主張不同的人,加以誣蔑,誣蔑不足,還要奪其生命,使之不能為國家效力?(《和平反共建國文獻》,頁八至九) 不僅此也,激動的汪精衛觸發了烈士性格,為死友、為主張,幹脆一不做二不休,不去法國了,也不理蔣介石高興不高興,徑自去與日本人談。

    …… 有趣的是,蔣介石公開譴責以及謀殺未遂汪精衛之後,繼續經由萱野轉告新上任的有田八郎外相:他正積極布置準備對付共産黨以及對日和平之意不變。

    其實,不僅嘴巴上說,還起而行,于一九三九年年初召開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時,明顯展示反共态度,以配合近衛三原則之二,并設置國防最高委員會。

    陳誠于二月三日緻電在香港的柳雲龍說: 今組織之國防委員會,網羅朝野人員,置于蔣氏一人之下,時機一至,便可運用和平而無阻。

    (《杜石山緻萱野長知》,載《小川平吉關系文書》(二),頁六○八) 一個月之後,蔣介石親自發電給柳雲龍、杜石山說: 石山兄台鑒:曆次來電,暨萱野翁前日來電,均已誦悉,中日事變,誠為兩國之不幸,萱野翁不辭奔勞,至深感佩,惟和平之基礎,必須建立于平等與互讓原則之上,尤不能忽視盧溝橋事變前後之中國現實狀态。

    日本方面,究竟有無和平誠意,并其和平基案如何,盼向萱野翁切實詢明,伫候詳複。

    蔣中正蒙。

    (日本國會圖書館藏) 此電緊要處,為蔣明顯可以接受“盧溝橋事變前後之現實”,也就是說滿蒙可以不要,但須重尊中國本部之主權,亦即是陶德曼調停時的第一個日本方案。

    但蔣怕日本别開新價碼,故要“切實詢明”日方和平的基案。

    能不說是求和心切嗎?事實上,此時蔣介石已不經手孔祥熙,由自己直接遙控了,宋美齡也于七月十六日親自飛到香港與萱野面晤。

    會談設于香港大酒店三五O号房間,柳雲龍代表蔣方提出七點:一、平等互讓;二、領土完整、主權獨立;三、恢複盧溝橋事變前狀态;四、日本撤兵;五、共同防共;六、經濟提攜;七、不追究維新政府、臨時政府人員的責任(參閱楊天石《尋求曆史的謎底》,頁六至四)基本上響應近衛三原則。

    杜石山于會後緻電蔣介石稱:“和平之事,當在汪氏等所欲謀者未成熟之前,始克有濟,否則夜長夢多,多一糾紛即添一障礙,屆時鈞座雖欲當機立斷,恐亦為事實之所不許也。

    ”(《小川平吉關系文書》(二),頁六至五)至此,蔣與汪已開始做“和平”競賽了。

    接着小川平吉于三月二十四日赴港,聽取萱野彙報後,并與蔣方進一步商談,小川與萱野提出是否可首先讨伐共産黨,以實現局部停戰,宋美齡與蔣介石的回答都是正面的,并謂可用“密約辦理”。

    杜石山告訴小川,蔣“現已布置了大量嫡系軍以對付共産黨”,以及“在議和成功之時,望以日本的先鋒隊進行讨共”。

    (《小川平吉關系文書》(二),頁六五三)蔣又于四月間派馬伯援與小川在港聯系,很可能有進一步的表态,但馬突于四月二十四日逝世。

    五月六日,小川又與張季鸾會談,更明言日本最關切排共。

    蔣介石反共意願雖高,但在那個情況下,馬上翻臉伐共自大有顧忌。

    然小川等急于要蔣明确表态,甚至要到重慶來談。

    相逼之下,蔣終感化暗為明維艱,想緩一緩,将和平要求先在國防會議提出再說。

    小川等在杜石山等人一再解釋下,對蔣氏苦心表示諒解。

     六月間,中共對蔣日和談已有所聞,乃迫蔣履行諾言,廣西方面也表示如果中途妥協,将單獨抗戰,使蔣更不敢公開表态。

    此時汪精衛已到東京與平沼首相會談,但蔣介石不僅仍然保留香港聯絡點,而且宋美齡再度飛港與柳雲龍等會商,并由杜石山會見小川,要求阻滞汪精衛新政府的成立。

    小川等則想于汪政權成立前,逼蔣公開表态,接受和平條件,因而重申蔣日雙方在軍艦會談前議。

    (閱《小川平吉關系文書》(二),頁六四○至六四三)蔣于七月七日抗戰二周年文告,重申抗戰到底的國策不變,他能不如此重申嗎?但被日方認為缺乏誠意,更傾向汪精衛。

    不過,蔣于七月十六日在重慶發表軍事委員會組織與人選,規定蔣有權執行國府組織法第一一一條之規定,即宣戰、議和、締約的權力,已為蔣全權議和訂下法律根據。

    蔣又于八月初經杜石山轉告日方已有分共決心,并派鄭介民、王景惠先後赴日,力阻汪日之間的和平運動。

    小川也開始積極活動,于八月十日走訪近衛文麿,并連夜進京會晤首相,提出所謂“戰勝國寬宏大度”的第三方案,由小川攜赴重慶談判,同時要求對方派出孔祥熙一級的代表參與預備會議。

    重慶方面得此報以及汪政府将延期成立之消息後,孔祥熙聲言将犧牲一身,決心在參政會提出“和平”案。

    此時德國與蘇聯已締定互不侵犯條約,日蘇亦已有妥協迹象。

    蔣、孔怕孤立,故更加積極求和。

    但此一世界形勢的發展也使日本軍方更為嚣張,對日本政府橫施壓力,被迫于九月十三日聲明扶持汪精衛成立中央政府。

    蔣、日和談再次觸礁。

    蔣介石對汪組府“深惡痛絕”,不謂無因。

    唐縱在一九三九年十月二日的日記提道: 委員長發表重要談話,對汪逆召開僞代表大會及企圖成立僞中央政權問題,深惡痛絕。

    委座從未公開斥辱何人,此為第一次,并表示海枯石爛,永不寬赦。

    (《在蔣介石身邊八年》,頁一○一) 照說汪精衛去做“逆”,自毀曆史,蔣介石又何必“深惡痛絕”呢?其所以“深惡痛絕”,顯因汪破壞了蔣日和談之故。

    汪是已下了海的,擺明在搞,然而蔣卻一直暗幹,想下海因考慮太多而不敢下海?選 一九三九年底,南京的汪政權開場之前,高宗武與陶希聖突然出走,抵達香港後,于一九四O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大公報》上刊登來函,并公布轟動一時的文件——《日支新關系調整要綱》。

    此為一九三九年十一月的日方草案,修正案改稱《日華新關系調整要綱》,于同年十二月三十日簽字。

    由于初次公布的是草案,日方要求十分苛刻,更凸顯此一《要綱》的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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