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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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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善事以喻勸之。

    ”鄭司農雲:“興者,于事物。

    ”“詞”者,永言也。

    故《舜典》雲:“歌永言。

    ”孔注雲:“歌詠其義以長其言。

    ”又《詩序》雲:“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

    ”斯皆詩人所為,此書能次叙之,故言“叙詩人之興詠”也。

    若言“雍々喈喈”以興民協服也;“其虛其徐”以詠威儀容止也。

    如此之類,皆是。

    案《爾雅》所釋,遍解六經,而獨雲“叙詩人之興詠”者,以《爾雅》之作多為釋《詩》,故毛公傳《詩》皆據《爾雅》,謂之诂訓傳,亦此意也。

    雲:“總絕代之離詞”者,總,聚也;絕代,猶遠代也;離詞,猶異詞也。

    郭璞叙《方言》雲“标六代之絕語,類離詞之指韻”亦猶此也。

    以其六代絕遠,四方乖越,故今古語異,夷夏詞殊。

    此書能總聚而釋之,使人知也。

    若其“繹又祭也,周曰繹,商曰肜,夏曰複胙”及注引《方言》之類是也。

    雲“辯同實而殊号者也”者,辯謂辯别,凡物雖殊其号而同一實者,此書辯之。

    若“{辟糸}謂之,,{}也;{}謂之,,覆車也。

    ”又《釋草》雲:“唐、蒙,女蘿。

    女蘿,菟絲。

    ”注雲:“别四名。

    ”如此之類,是也。

     誠九流之津涉六藝之钤鍵,學覽者之潭奧,ゼ翰者之華苑也。

    (鍵音件,ゼ音癡) [疏]“誠九”至“苑也”○釋曰:此明其樞要也。

    雲“誠九流之津涉”者,誠,實也;九流者,叙六藝為九種,言于六經若水之下流也;津涉者,濟渡之處名。

    言九流之多,非此書無以通,喻九河之廣,非津涉無以渡。

    案《漢書·藝文志》雲:“儒家者流五十三家,八百三十五篇,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

    遊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為高。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

    ’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

    然惑者既失精微,而僻者又随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讠華取寵,後進循之,是以五經乖析,儒學浸衰,此僻儒之患也。

    道家者流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蓋出于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術也。

    合于堯舜之克讓,《易》之兼々,一謙而四益。

    此其所長也。

    陰陽家者流二十一家,二百六十九篇,蓋出于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

    法家者流十家,二百一十七篇,蓋出于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

    《易》曰:‘先王以明罰饬法。

    ’此其所長也。

    名家者流十家,三十六篇,蓋出于禮官,古者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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