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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駁錯誤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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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撫育,而慈母不能撫身後之子。

    彼将謂:既不能撫育,不如殺之之為愈乎? 君子修德,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

    彼必期于萬無一失,方肯行放生,則令世人盡壽皆不行戒殺放生之事矣。

    其人将來必膺(2)萬無一人能救己于死也。

    哀哉!痛哉!不禁絡索言之。

    (《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複愚僧居士書》) 【注釋】 (1)網罟(qǔ):捕魚及捕鳥獸的工具。

     (2)膺:遭受。

     【按】 愚僧居士即王幼農居士,他是印光法師的陝西老鄉。

    這幾段摘自印光法師給他的書信。

    主要是駁斥那種以放生的魚會大魚吃小魚、還會遭網捕而反對放生的論調。

     第一段談放生的意義主要是感發大家戒殺護生的慈悲心。

     第二段分析評論“小魚被大魚所食,即放之長江,亦難免不遭網罟”的想法。

    印光法師認為這種觀點實質上是“阻人善念,助人殺業”。

    發這種言論的人是為了顯示自己聰明,能夠難倒放生的人。

    設身處地,如果這個人是魚的話,絕對不會存有上述似是而非的觀點。

    最後指出說“阻人善念,啟人殺機”話的人,來生會受被殺無人救的果報。

     第三段進一步分析大魚食小魚、放之又遭捕的情況。

    接着講了三個譬如,按照論敵的邏輯推導出荒謬的結論。

     第四段做出結論,指出上述論調實際上是令世人盡壽皆不行戒殺放生之事,必遭惡報。

     3.逞小聰明,阻人護生 汝之性情頗聰敏。

    每有聰敏者,誤用心事,不惟無益,而又害之,最為研究修持之障。

    吾于七月至滬杭各地,盤桓(1)二月餘日。

    有一後生頗聰明,而所問者皆非所宜緻意,殊為可笑且可憫耳。

    (一)問一切有情,皆具佛性,大小雖異,畏死是同,凡放生者,宜先注意于小生(2),則自悖佛性畏死是同之說。

    既知是同,固宜随分随力是救,何所論其先後?倘能暢演佛性是同、畏死不異之理事,則其利大矣,何得偏執先後之說?(二)謂水中空中微生蟲無量無邊,人一呼吸,随之吸入者不計其數,将來之業報何有了期?并謂既知人畜循環,則古今大儒通佛理者甚多,何不制以為律,斷除殺生之事?又謂一切衆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不可殺害,亦不淫佚,而正式婚姻,或亦宿世之親者? 此三種問,皆屬逞小聰明,妄以充類至義至盡(3)之事相拟,不惟無益,而又害之。

    何也?以其不能因其細微者,并欲将粗大者而盡廢之也。

    譬如好潔之人,欲其不沾塵垢,詳察身内之屎尿膿血,身外之垢汗發毛,并及蚊蚋蚤虱日在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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