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侍講學士朝請大夫守國子祭酒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臣邢等奉敕校定注疏成都府學主鄉貢傅注奉右撰 夫《孝經》者,孔子之所述作也。述作之旨者,昔聖人蘊大聖德,生不偶時,值周室衰微,王綱失墜,君臣僭亂,禮樂崩頹。居上位者賞罰不行,居下位者貶無作。孔子遂乃定禮、樂,删《詩》、《書》,贊《易》道,以明道德仁義之源;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又慮雖知其法,未知其行,遂說《孝經》一十八章,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所寄。知其法者修其行,知其行者謹其法。故《孝經緯》曰:“孔子雲:‘欲觀我貶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倫之行,在《孝經》。’”是知《孝經》雖居六籍之外,乃與《春秋》為表矣。先儒或雲“夫子為曾參所說”
《孝經注疏》 《孝經注疏(精)(繁體豎排版)》出版後将成為《孝經注疏》的最好版本。《注疏》相傳是孔子為曾子陳述孝道所著,是《十三經注疏》中篇幅最小的一部經典